第256章 我是被冤枉的! (第3/3页)
“有的,有半截指纹,前段的指纹线和杨建辉的指纹能够对上,而且杨建辉抽的是一个牌子的白红梅香烟,软盒的。”
“能提取到指纹?”
“有什么不对吗?”
“我问过杨建辉,他说被害人遇害当时,地上有尿液残留,那这烟头是死后塞进去的?”
“这……”
傅明远根本就没想到这一茬,他是刑警大队长,手上的案子好几起,这个案子是他下面人侦办的,虽然他来过案发现场,也看过口供和侦办材料,但这些细节他是不了解的。
吕薇薇见他窘迫,立即回答说:“应该是死后被塞入,烟头没全湿。”
“致死的原因是什么?”
“机械性致死,也就是勒死。”
“用什么东西勒死的?”
“痕检判断,是类似筷子粗的钢丝绳。”
“作案工具找到了吗?”
“没有。”
吕薇薇说完后,又加了一句:“也不是没有,我们审了杨建辉三次,他都抵抗说,人不是他杀的,他拒不认罪。
钢绳这种东西,煤矿上是有的,也是很容易能够获取到的。”
“意思是,凶手用钢绳勒死被害人,导致她失禁,凶手还抽了烟,把烟头塞进被害人……”
吕薇薇道:“没错,凶手就是杨建辉,无论是作案动机和现场物证、以及我们走访找到的人证,一切证据表明,他都具备杀人的事实。”
杨锦文沉吟道:“杨建辉供述,被害者的后脑勺是枕在小板凳上?”
“是。”
吕薇薇指着墙角放着的小板凳,高度最多就只有二十公分,半米长。
“屋里应该有搏斗的痕迹吧?既然是勒死,被害人肯定会挣扎,脑袋不可能平平整整地放在小板凳上。”
“我们问过杨建辉,他是把被害人的脑袋抬起来,取走脖子上金项链,符合入室劫财杀人。”
“谁的报警?”
“被害人的男朋友。”
“他是几点钟发现的尸体?”
“凌晨四点。”
猫子疑惑道:“凌晨四点?为什么会这么晚?”
这个问题,吕薇薇不好回答,傅明远接话道:“说是男朋友,其实就是组织卖银的皮条客,这家伙有好几个女朋友,都是在这栋楼从事卖银。
他凌晨四点过来,是为了收当天的赃款,他打开门,发现余静死了,然后报的警,早上七点,我们接到镇派出所的通知,到达的现场。”
杨锦文问:“这个人呢?”
“就住在这栋楼里。”
“能不能把人找来?”
吕薇薇见傅明远点头,指了指猫子:“你跟我一起去。”
猫子耸了耸肩,跟在她的身后。
傅明远看向杨锦文:“杨队,你有什么想法?”
杨锦文眯着眼,回答道:“说不清楚,得看看尸体和痕检勘察到的信息。
杨建辉说,他在现场抽了烟,烟没抽完,偷了财物就跑了,连门都没关。
刚刚吕薇薇说,余静的男朋友是开门进来的,那么门是锁着的。
如果不是杨建辉杀的人,那么就是另外有人进过案发现场,走之后把门关上了。”
“不会吧?”傅明远觉得杨锦文的思维有些天马行空。
杨锦文在屋子里仔细看了看,能藏人的地方就只有衣柜和床下。
有一点他没说,如果杨建辉供述属实,人不是他杀的,但他抽的烟头,却出现在了被害人体内。
那就说明,杨建辉在现场实施盗窃的时候,凶手十有八九藏在屋内,静静地注视着他!
不然无法解释,他抽的红梅烟头为什么会出现在被害人的体内,而且烟头的过滤嘴还出现了他的指纹!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