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63章 增援!  说好的保卫科干事,你破什么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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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3章 增援! (第2/3页)

谈事儿。

    杨锦文问道:“那个赖昌玉怎么样了?”

    姚卫华回答说:“还在医院躺着呢,这家伙起码得养一个多月。”

    “事情都交代了吧?”

    “交代了,一清二楚,肯定是死刑。

    温局和何队都很忙,检察院的人天天往我们市局跑,每天都在往他们那儿移交案子,几个中队都在配合检察院,补充证据。”

    这时,蔡婷问道:“杨队,我们这趟过来,到底是查什么案子?”

    “吃完饭就去开会,到时你们就知道了。”

    杨锦文喝了一口羊汤,望向外面哗哗落下的大雨。

    当他收回视线,人已经在丹南县刑警大队的会议室里。

    因为是下雨天,会议室里很暗,天花板亮着一盏盏白织灯,雨水不断地敲打着窗户玻璃。

    傅明远站在白板前,手拿水彩笔,开口道:“上个月5月29号凌晨四点过,草场镇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是鸿运楼有人被杀了。

    派出所的公安赶到后,在306号房发现了一具女尸,便立即通知我们刑警队,我们是早上七点三十分,赶到现场。

    报警人叫季小强,是鸿运楼里的鸡头。

    死者名叫余静,是一位卖银女。”

    说到这里,傅明远从桌上拿起几张照片贴在白板上。

    这是技术警员在现场拍摄的照片。

    室内环境的照片、尸体的全身照、脸部特写照片,以及伤口的照片等等。

    傅明远贴好照片,顿了顿,退后两步,继续讲道:“经过法医验尸,余静的眼结膜出血,毛细血管爆裂,脸面青紫,并且小便失禁。

    法医判断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勒颈而死。

    你们看死者伤口,螺旋状的花纹,所以我们推断可能是比小拇指还细的钢丝绳。

    除此之外,死者身上多处部位被烟头烫伤,胸口、腹部,多达六处。

    法医还从死者体内取出了半截白红梅的烟头,烟头的过滤嘴发现嫌犯的指纹,但有一点很重要,被害人余静没有遭受过侵犯。

    死亡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晚上的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

    并且,死者脖子上的金项链和财物被偷走,其中有八百块现金,六百块放在衣柜的大衣口袋里,两百块放在枕头下面。

    我们经过侦查,通过金项链的追踪,查到了煤矿工人杨建辉身上。

    他是在五月三十号下午,拿着死者的金项链在一家金店销赃,我们抓获他的时候,还从他身上搜出了不明来路的现金。

    另外,他的指纹,和死者下身取出的白红梅烟头上的指纹,完全符合。

    我们缉拿杨建辉,经过三次审讯,他供认偷窃的事实,但一直不承认杀人。”

    听见这话,杨锦文眨了眨眼,杨建辉能挨过三次审讯,还一直坚持没杀人,也算是一个狠人了。

    很多案犯都熬不过第三次,在第二次审讯就得撂。

    坐在会议桌上首的周常远,开口道:“说说昨天调查到的情况。”

    傅明远看向坐在一边的痕检,几个人低着头,因为现场勘察不彻底,都不敢说话。

    傅明远只好自己来讲:“昨天我和杨队再次去了鸿运楼,找到好几处疑点。

    首先就是被害人的余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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