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3章 增援! (第2/3页)
谈事儿。
杨锦文问道:“那个赖昌玉怎么样了?”
姚卫华回答说:“还在医院躺着呢,这家伙起码得养一个多月。”
“事情都交代了吧?”
“交代了,一清二楚,肯定是死刑。
温局和何队都很忙,检察院的人天天往我们市局跑,每天都在往他们那儿移交案子,几个中队都在配合检察院,补充证据。”
这时,蔡婷问道:“杨队,我们这趟过来,到底是查什么案子?”
“吃完饭就去开会,到时你们就知道了。”
杨锦文喝了一口羊汤,望向外面哗哗落下的大雨。
当他收回视线,人已经在丹南县刑警大队的会议室里。
因为是下雨天,会议室里很暗,天花板亮着一盏盏白织灯,雨水不断地敲打着窗户玻璃。
傅明远站在白板前,手拿水彩笔,开口道:“上个月5月29号凌晨四点过,草场镇派出所接到报警,说是鸿运楼有人被杀了。
派出所的公安赶到后,在306号房发现了一具女尸,便立即通知我们刑警队,我们是早上七点三十分,赶到现场。
报警人叫季小强,是鸿运楼里的鸡头。
死者名叫余静,是一位卖银女。”
说到这里,傅明远从桌上拿起几张照片贴在白板上。
这是技术警员在现场拍摄的照片。
室内环境的照片、尸体的全身照、脸部特写照片,以及伤口的照片等等。
傅明远贴好照片,顿了顿,退后两步,继续讲道:“经过法医验尸,余静的眼结膜出血,毛细血管爆裂,脸面青紫,并且小便失禁。
法医判断是机械性窒息死亡,也就是勒颈而死。
你们看死者伤口,螺旋状的花纹,所以我们推断可能是比小拇指还细的钢丝绳。
除此之外,死者身上多处部位被烟头烫伤,胸口、腹部,多达六处。
法医还从死者体内取出了半截白红梅的烟头,烟头的过滤嘴发现嫌犯的指纹,但有一点很重要,被害人余静没有遭受过侵犯。
死亡时间是在五月二十八号,晚上的七点三十分到九点之间。
并且,死者脖子上的金项链和财物被偷走,其中有八百块现金,六百块放在衣柜的大衣口袋里,两百块放在枕头下面。
我们经过侦查,通过金项链的追踪,查到了煤矿工人杨建辉身上。
他是在五月三十号下午,拿着死者的金项链在一家金店销赃,我们抓获他的时候,还从他身上搜出了不明来路的现金。
另外,他的指纹,和死者下身取出的白红梅烟头上的指纹,完全符合。
我们缉拿杨建辉,经过三次审讯,他供认偷窃的事实,但一直不承认杀人。”
听见这话,杨锦文眨了眨眼,杨建辉能挨过三次审讯,还一直坚持没杀人,也算是一个狠人了。
很多案犯都熬不过第三次,在第二次审讯就得撂。
坐在会议桌上首的周常远,开口道:“说说昨天调查到的情况。”
傅明远看向坐在一边的痕检,几个人低着头,因为现场勘察不彻底,都不敢说话。
傅明远只好自己来讲:“昨天我和杨队再次去了鸿运楼,找到好几处疑点。
首先就是被害人的余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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