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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1章 让你偷我的马 (第3/3页)

    朱大典这次回京是来述职的,准备好升官的。

    他在天启五年的时候指挥水师,亲自上阵,多次击退“红毛番”的武装偷袭。(荷兰)

    他用少于红毛番人数两倍的水军,把红毛番按在大海里打。

    红毛番赔了三千多两白银。(非杜撰,他们一直在赔钱,清朝却说他们是“被迫纳贡者”和“企图行贿者”。)

    这一次回来险些走不了。

    朱大典发誓,只要此件事了,只要能回到南京,他一定会把自己贪的那些钱全都拿去修桥补路。

    朱大典在当官的这些年里贪了不少钱。

    朱大典这个人很奇怪,可能和小时候的家境贫寒有关,他很爱钱。

    除了爱钱这一点被人诟病,他的才学和机变非常适合当官,能力极强,还能上阵杀敌。

    回京的阮大铖应该知道这个人,举荐并委以重任。

    看着肖五撵上来,朱大典觉得这个大个子真是烦。

    “别跟着我,我嗓子不舒服,我去找王大人!”

    王化贞大人已经闭关了,跟着他一起闭关的一共二十八人,全是他的杏林好友。

    “孙大人,你可是让我想的好苦,好苦啊!”

    孙得功浑身发抖,可脑袋插满大小银针的他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看着浑身发抖的,用眼神不断求饶的孙得功,王化贞附耳笑道:

    “乖,不急!”

    耳边低语,温柔的得像在哄孩子睡觉。

    第一针,从后颈“天柱穴”刺入!

    轻轻捻动的那一瞬间,孙得功的身体猛地绷紧,炖刀子割肉的从骨头深处往四肢百骸蔓延!

    第二针,肩井穴!

    这一针按下,像烙铁瞬间烫穿肩胛,铁链哗哗响,嗓子眼里的呜咽,像野兽的哀鸣!

    “孙大人啊,这才是第二针。

    小老儿的这套针法,一共六十八,可以扎三天三夜,嘿嘿,我保证不伤你一根骨头,完事儿了身上连个针眼都找不着。”

    叹息声里,王化贞按下第三根针,这根更细,更柔韧,这一针按下,孙得功突然就能说话了!

    “大人,我错了,我错了,给我一个痛快吧,啊啊啊~~~”

    “痛快,凭什么,你知道我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吗,我成了奸人,恶人,烂人,全都拜你所赐!”

    “这一根它叫‘游丝针’。”

    王化贞嘿嘿一笑:“从指甲缝进去,沿着指骨往上走,孙大人,你猜最后会从哪儿出来?”

    在王化贞身后,一群人正在奋笔疾书,他们要记录。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种观念深入人心。

    医者仁心是杏林的价值观。

    法典也明确规定残害尸体要处以严厉刑罚。

    出于道德,职业操守和律法很少有人会通过“人”来专研医术。

    如今,在这个暗无天日的屋子里不用管这些了!

    他们虽然是大夫,也有一颗青史留名的心,他们要补足《洗冤集录》没写完的那部分。

    今日,就是机会!

    文老六兴奋的瞪大眼睛,像好学的学子一样目不转睛!

    高人啊,这他娘的才是高人!

    疼痛不可怕,那种被完全掌控、无处可逃的恐惧比疼痛更可怕。

    纯折磨,不杀人。

    孙得功这样的是要千刀万剐的,刽子手已经在吃斋了,七日一过就开始。

    “啊,啊,我错了,我错了!”

    烛火忽然跳了一下,地上的那滩黑影在慢慢变大,像活过来一样,文老六被吓了一大跳。

    “让你偷我的马,让你偷我的马......”

    文老六又被吓了一大跳,缩了缩脖子喃喃道:

    “一匹马至于么,多讹点钱就是了!”

    “至于,非常的至于!”

    文老六没想到这老头的听力这么好,看着那双温暖却没感情的眼睛,咽了咽口水。

    “大人说的对!”

    “让你偷我的马,让你偷我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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