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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107章  “等价” (第1/3页)

    搬家急不得。

    虽然小三口都着急入住,又对原有装修比较满意,甚至喜爱,暂时并不打算做什么装修上的改动,但至少也要找人来系统性地打扫清理一遍才好。

    苏惠伦新专辑《鸭子》已经彻底录完,而她的粤语专辑《话说苏惠伦X档案》即便主卖港港,滚石也不打算为她争取过多的宣传资源,摆明了依然不看好她走粤语路线,那就当然不需要提前录什么节目,所以最近这一周,是她比较闲的时候,反倒陈舒华,专辑录完之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定造型、拍封面照、设计歌词内页排版等等,所以就由苏惠伦来负责盯着新家的清理。

    而林见鹿在短暂歇了两天之后,却又马上忙起来了。

    抽出时间来,去跟贾靖雯吃了顿饭,已算忙里偷闲。11月7日一大早起来,他就坐飞机,先飞港港,然后经停、转飞魔都。

    之前接商演的时候,已经定好的,11月8日晚上,是谷村新司在魔都的音乐会,林见鹿已经拿过钱了,自然要过来履行演唱嘉宾的工作。

    因为索尼哥伦比亚方面格外看重谷村新司的这一系列演唱会、音乐会,之前在东京那一场,就有下午的一次彩排,这次也要在8号上午来一次,等早起再赶飞机已经肯定来不及,所以只好提前一天来。

    只不过在内地,大白腿们就还是不要了。影响不好。

    这是林见鹿这辈子第一次来魔都。

    跟三十年后当然不好比,但之于这个年代的内地而言,经济老大的底蕴还是在的,高楼大厦甚至比首都都多,一看就先进、就现代化。

    出租车司机竟还认出他来了,一路上就频频地借着后视镜往后看,一个等红绿灯的机会,就主动开口问了,一听真是林见鹿,这位很兴奋,马上打开手套箱,直接掏出《冷酷到底》的磁带来——还好林见鹿自己随身带笔,刷刷刷就给签了。

    于是就一路闲聊到了酒店。

    演出方依然是已经给定好了酒店房间的,办好了入住之后,放下简单的随身行李,林见鹿就下楼闲逛,然后路边看一个顺眼的小店,进去吃了些东西。

    十一月初的魔都,尤其中午,哪怕今天阴天,却也还毫无寒意。

    空气比首都那边潮一点,却又远不及港港和湾湾——街头随意漫步,清凉舒爽,倒是有着与首都、港港、湾湾三地截然不同的惬意。

    正走着,就接到了张爱嘉打来的电话——一去三四天,飞机上的那点时间不足为道,主要是哥伦比亚作为全球顶级唱片公司,一点小小的傲慢还是有的。飞机落地,赵明信不及休息就去了公司,据说是见到了哥伦比亚的全球总裁,然而之后还是要等,这一等就是三天。

    一直到刚才,美东时间其实已经午夜,哥伦比亚那边的一位高级音乐总监才忽然打电话给赵明信,据张爱嘉形容,对方相当激动,询问有没有demo,继而又希望马上见一见三首歌的作者,被确认了是一位华人之后,那位音乐人大声高喊“天才”——已经约好了,他们一行三人明天会再去哥伦比亚总部,商谈借用录音棚、乐手、和音歌手等等一系列的事情。

    再然后,还要去纽约,哥伦比亚的分公司,去见那位音乐总监。

    当然,合约只在口头上,如果要过来录音,包括乐手、和音歌手们的费用,乃至整个录音团队的开支,也包括录音棚的租赁费用,都是要林见鹿自掏腰包的。

    然而没关系,当录音完成,哥伦比亚满意的话,跟新力哥伦比亚把合约一签,这笔钱他们是肯定愿意给报销的。

    至于为什么录音非要跑到阿美利加来——录音的物质条件客观上差距不大,乐手、和音这些,阿美利加这边的人员更能达到林见鹿的期待,是显而易见的,却也并不算主要原因,主要就是,林见鹿需要继续做一段戏给大家看。

    就像他写稿子要涂涂抹抹、三易其稿一样。

    没办法,华语音乐,你随便吹牛逼,信不信随他们去!

    到最后所有人都得承认,那些好的作品,皆因天才而来,不疑有他。

    但英语啊,你会写英文流行歌的类似节奏、拍子,还都不出奇,照猫画虎也能大概有些收获,可是不是厮混在这个环境里的人,接下来你要拿出来的那些rap,那些即便在今日之欧美,听起来依然会显得格外前卫新颖的旋律、节奏、伴奏,又到底该怎么解释呢?

    那也是天才吗?

    再天才,总也要稍微看见一道门缝,你再去推开它!

    所以,是要过来厮混几天,认识几个阿美利加的音乐家,一起玩一玩、聊一聊,然后,哎,忽然我就来灵感了,咔咔咔一写……这就顺了,通了。

    有了这一步,将来不知能省去多少唇舌。

    …………

    转了一阵子,又回了酒店。

    陌生的街景固然新颖,林见鹿却也已经见过许多。

    只不过闲坐也一样无聊。

    倒是忽然间想起一个人来,可惜手里的小本本上没存人家号码,于是打电话回首都,让老薛给查了一下,这才记到小本子上,转而给人家打了过去。

    沈傲君,嗯,现在她叫赵燕。

    电话那头宿管阿姨大声叫了人,等了好一阵子,才听到沈傲君呼哧带喘的声音,“喂,我是赵燕,你哪位?”

    “我林见鹿,还记得吗?”

    “唉呀妈呀……林……真的假的?”

    “嗨!这还能有假的……说个事儿,你那天笑场,好几次,导演大发雷霆,你差点儿当场吓哭了,我说什么来着?我说‘不至于,其实笑场正常,我也觉得这特么四十五度仰望天空,有点矫情’……”

    “哎呦我的天,真的是你!鹿哥你好!”

    她一瞬间就高兴坏了。

    得知林见鹿居然来了魔都演出,她更开心了,“你住哪儿?我过去找你玩去?”,然后还特大方爽利,“晚上我请你吃饭!”

    林见鹿笑,“成啊!蹭你顿饭!”,然后报了酒店名字和房间号。

    半个小时之后,姑娘就杀过来了。

    差不多有小半年没见,而即便在半年前,实际上也只不过共事了一天半而已,但彼此都不会有什么太多的陌生感——她要看见林见鹿的这张脸,简直不要太便利,满大街上很多海报还没撤呢,出门逛街就看得见,而林见鹿对于她这张脸的印象,甚至不是来自这次的人生,而是来自上辈子几十集的电视剧。

    唯一讶异的是,印象中这姑娘一旦熟悉起来,是个特别爽利的性子,刚才打电话也说明了林见鹿没记错,但当她敲门,林见鹿开门,却还是愣了一下——不是恍惚的记忆中牛仔裤T恤那一类的洒脱,姑娘今天反倒穿了一条鹅黄色的连衣裙,一看材料就挺贵的那种,甚至还化了淡妆,一下子就把五官精致度、惊艳程度,往上蹭蹭蹭地拔高了好几个级别!

    她的五官本就大气明艳,不化妆的话,会显得带些莫名的土味儿,可一旦淡妆化上,那股子当下内地的姑娘们身上普遍有的土味儿,一下子就没了。

    这叫一个美!

    “嚯!你是来跟我约会来了?”

    她居然很不好意思的害羞的笑,自己扯扯裙子,“不是你跟我说的吗?接下来我一个表演系的学生,要考虑接戏、试镜,得给自己弄一身好衣裳!我就……买了这个,三千多呢,心疼死我了!除了那天买衣服,这是第一回穿!”

    又左右转圈,脸色微红,问:“好看吗?”

    “好看!真他妈好看!”

    然而说这话时,他心里有些尴尬——“给自己弄身好衣裳,以后试镜用得着!第一印象啊!”,这个话,他自己都不记得跟几个姑娘说过了!

    倒是没想到,害人家姑娘花了三千多弄这一条裙子。

    话说,记得她拍那一条MV,报酬好像也就六千块吧?这就一下子去了大半!

    坐下,叫酒店送一壶热咖啡,闲聊。

    还记得当初初见,这姑娘一开始很拘束、很客气,拍了快一天,倒是渐渐熟起来了,主要也是林见鹿这个大明星实在是没什么架子,姑娘就渐渐放开了。

    然而第二天上午,MV拍完了。

    就此一别就是好几个月。

    这时候再见,她倒好像是仍牢牢记得当初大家熟起来之后的感觉,说话很是松弛,说说她最近几个月拍了条广告啊,还给一家杂志拍了次封面,等等之类。

    大家都很开心。

    有什么说什么,无论到了什么时候,长得好看,是真的随时能换钱的。

    就像她,95级的,现在才大二,虽说是表演系,却也没什么真正的戏会找她,没人捧,然而即便如此,她上半年接一条MV,下半年接条广告,又拍封面什么的,费不了多大工夫,也已经是一万多的收入入账了。

    要是不漂亮,谁找她?

    一万多的收入呀,搁在去年冬天刚退伍那时候,大杂院里的人谁不觉得,林见鹿能找个一月三五百的收入,已经算不错?

    然而这也只是刚开头而已!

    未来的三十年,是真的只要你漂亮,你就能赚钱的时代!

    高端点儿接个戏,不用大红大紫,普通角色,女三女四女五随便,片酬跟着市场走,演个十年二十年的,就也足够赚到常人一生都求之不得的财富了。

    低端点儿,卖去,只要够漂亮,一年也是一样不少赚!

    到三十岁之前攒个一大笔,找个老实人一嫁,人家还得把她捧在手心里怕化了——轻松幸福的一辈子!

    上辈子的沈傲君后来如何,林见鹿其实不大清楚,他甚至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改名叫沈傲君,只是上辈子看过她的两部剧都印象深刻,因此对她颇有些好感——姑娘大气而从容,当年也曾把林见鹿迷得不行过。

    聊了半天,眼看快五点,催姑娘上了次洗手间,倒是闹得她脸通红,然后俩人才一起下楼找饭吃——忽然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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