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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3章 强硬 (第1/3页)

    “还没好好的感受,雪花绽放的气候,我们一起颤抖,会更明白,什么是温柔……”

    录音棚里,王霏半张开手臂,眼睛完全闭起,唱得异常投入。

    “停!”

    伴奏很快停了,棚里的王霏睁开眼睛,隔着玻璃看过来,林见鹿按下通话按钮,“你今天有点儿问题呀大姐,我刚才怎么说的,忘了?跟你说了,你声音里那个龇出来的音色,不要!气息再给的弱一点!”

    自己给自己做了两张半的专辑,还给陈舒华做过《追光者》,且已经上市的全部大卖,大卖到在专辑所属的市场,全都是最顶的那种,如此的一年多实践经验在手,现在的林见鹿,显然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初出茅庐的那个他。

    经验增长了,实力增长了,对市场的感知、对音乐的把握,都增长了。

    当然,脾气也多少有点增长了。

    但偏偏,王霏是个相当有个性的人,尤其唱歌,她很有自己的想法。

    死犟死犟的!

    其实最近她已经表现得弱势很多了,已经几乎不再跟林见鹿动不动“滚蛋”、“去你的”这样子说话了,说不好是敬中带畏,还是单纯的尊敬,她现在对待林见鹿,已经比较“有礼貌”、“比较乖”。

    呵,真要以为王霏是那种个性屌到不行,谁都不甩的人,可就大错特错了,能在港港这种相当排外的娱乐圈混出头脸来,光靠一把好嗓子可不行。

    那天她为娜英出头,说话有点过火,被张国容当场呵斥,好像是一下子就给点醒了似的——大家朋友归朋友,相互之间可以继续开玩笑、胡闹,都没关系,但你不要随便替别人出头,即便要出头,也不要再用那么平等的身份了。

    那个人红了,全球爆红,红了就是红了!

    贫贱之交不易得,不该在小事上轻易浪费,尤其不该在说话上鲁莽。

    当然,她依然是她,“但是我觉得……”

    “你觉得重要,还是我觉得重要?”

    一首歌而已,明明早就没问题了,她很知道林见鹿想要的是什么效果,但她偏偏就是不那么唱,林见鹿再能控制脾气、人前算是个好性子,也开始烦了。

    说话很不客气。

    王霏咬嘴唇,两只手比划,很努力地想要压制她自己的脾气,试图不激化这种矛盾,“我是说,这首歌我不想把它处理的太弱,它虽然是一首情歌……”

    林见鹿直接摘下监听耳机,起身,随手往设备上一丢,转身就走。

    一屋子人都直接懵了。

    葛福红第一时间站起身来,惊讶地看看棚里的王霏,又看看大步过去拉开门就走的林见鹿,回身,冲身后压了压手掌,然后第一时间追了出去。

    不要说林希蕾之前就被张爱嘉给丢在了阿美利加,在她不在北美期间,负责中转信息,就算林希蕾回来了,只要林见鹿在港港,她也愿意丢下一切业务,主动跑过来陪他工作——哪怕只是干坐着。

    录音棚里,王霏气得拍了一把吊在面前的话筒,但又很快颓丧地低下头去。

    这是她跳槽到百代唱片来的第一张专辑,她自己当然无比重视,出于友情,林见鹿给写了两首歌,还答应过来帮忙制作,整个百代唱片上上下下,包括她自己,都很珍视这次合作的机会,然而,她之前在新艺宝唱片的最后几年,过得实在是太滋润了,无论是选曲、制作,几乎没有人能辖制得住她,到最后基本都是完全地完整地在贯彻她自己做音乐的思路——事实上销量一般,之于她之前打出来的辉煌局面来说,在新艺宝的最后一两年,她是在下降的。

    很个性,她自己玩嗨了,但是却越来越不商业了。

    她自己很知道林见鹿写给的两首歌的份量,而且这两首歌,她自己也的确是都相当喜欢,更是知道林见鹿给把控制作的份量,更更知道,拿了天价签字费之后在新东家的第一张唱片能不能卖好,直接关系到自己的职业生涯。

    之前的那首《光之翼》,林见鹿帮她做的版本,让她自己简直是恨不得当场跪下的感觉——比她跟张亚栋商量着做出来的版本,要牛逼了好几个境界!

    但是……她就是不服气!

    她总是忍不住想要试图用自己的思路折服林见鹿。

    但现在,显然,玩脱了。

    录音棚里一时间气氛僵硬,王霏打开门出来的时候,张亚栋安抚几句,也没敢说别的,很快,百代唱片的总经理就闻讯跑来,问清事由,一时间也是有些头大——王霏当然是他们无比看好的,要不然也不会砸那么大一笔签字费,但王霏再大,也没林见鹿大呀,人家是公告牌的王者!

    下一步就是全球流行天王的级别了!

    但也没办法,甚至连主动打电话都要等一会儿,大家只好坐下喝喝水、等着。过一阵子,王霏的手机就响起来了,葛福红打来的,“阿霏,你不该那么不听话的,他答应给别人做东西本就不容易,看你们的友情来的!”

    虽然从张亚栋,到百代的老总,没人说王霏什么,但这个时候她却是果断地第一时间低头,“是我的问题,我没想惹他生气的!”

    葛福红“嗯”了一声,“正在气头上,我没敢劝,过几天吧!你们先做别的,你同他是好朋友来的,过两天主动打个电话、道个歉的啦!”

    王霏马上点头,“好!”

    骄傲如她,也很知道,她完全没有叫板的底气。

    再说了,邀歌人家本来就已经给了,给的还是那么惊艳的作品,请人家来制作,是自己求来的,现在不听话,把人家气走了,有什么好叫板的?

    “红姑……要不要,我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不要啦!你是晓得他的,相比起工作和赚钱,他更爱泡妞!今天本来就是抽时间去给你做的,现在被你气到不行,他这几天肯定不想理你。过几天吧!”

    “去泡妞了?”

    “我不知道啊,这不是我该问的,反正就是……约了人吃饭喽!”

    …………

    葛福红在用障眼法。

    即便是林见鹿的好朋友,她也轻易不会向他们和她们透露林见鹿在做什么。

    事实上今天中午是本来就有的饭局。

    林见鹿少见地陪品牌方吃饭——可口可乐、宝马、麦当劳等一共七家品牌方,他一次就全请了。因为从这几天开始,这些公司正在相继地提起诉讼。

    报纸也好、电台也罢,本质都是盈利的机构,做新闻也是为赚钱的,像可口可乐这种大众快消品品牌,无论卖到哪里,每年都是天量的资金砸到宣传上,也就基本上是对口喂给代言人和媒体机构的。

    林见鹿这个品牌代言人的形象受到了攻击,葛福红强势要求各大品牌方必须有所行动,考虑到林见鹿身上的价值最近不减反增,渐有成为全球流行天王的趋势,各大品牌方都选择了向葛福红的要求低头,开始分头向各路媒体施压。

    大报、大电台、电视台,都好办,每年合作量巨大,变个口风而已,又不是不允许你们报道林见鹿了,他身上可供报道的正面新闻有很多啊!

    所以很容易就把那些给压下来了。

    小报纸、小电台,其实也好办,本来是没什么广告合作的,那就签个小单子嘛,你个小报纸,一年营业额才多少钱?能赚多少呢?现在我直接签你一年的宣传位,几十万港币顶天了——收收声啦!

    很多小报纸、小电台,马上就屈服了。

    但是像《娱乐快报》这种,先前连续两次大揭秘,一次纽约手拉二美,一次首都私密生活起底和林清霞孕肚,让他们赚足了噱头,也喝饱了血,区区几十万的广告费,人家压根儿不干——越是需要顶风干的事情,回报越大!别家都不敢报道了,我家继续干,一天多卖三万份的!

    那好吧,那就杀鸡儆猴喽!

    艺人自己起诉什么侵犯隐私啦、污蔑啦,之类的,太掉范儿了,还是由各家企业公司来吧——各家都有合作多年的律所,而且基本上都是本地的高端律所,最近这几天都是人手一摞《娱乐快报》,扒着纸缝儿的找漏洞。

    很多的!

    越是小报,越是要追求新奇刁钻,才能吸引读者买报,压根儿就不可能做到严谨控稿,一些胡乱的报道啦,捕风捉影啦,污蔑人家啦,等等,主动联系受害人,我们帮你打官司嘛,不收钱的!

    尤其是……哎,一场再普通不过的交通事故,与我宝马车的机械素质无关,车子也没什么毛病,你在报道的时候,频繁提及我宝马车肇事是什么意思?

    污蔑!损害我品牌形象!

    告你!

    还有,你说我可口可乐含糖量高没问题,我自己配料表上都有写,你说吃糖多不利于身体健康,也没毛病,现代科学研究的结果很支持这一点,但你他妈的说某位病人因为喝可口可乐太多,导致猝死什么意思?你是没直接说,但你话里话外总是提及死者生前特别爱喝可口可乐,这是什么意思?他生前还天天都吃饭呢,天天都喝水呢,你怎么不提?就特意提我可口可乐?

    污蔑!损害我品牌形象!

    告你!

    诸如此类。漏洞多了去了!

    所以,从前几天就已经开始了,接下来还是继续持续,各家品牌方都是安排了有任务的,常年合作的律所,每年拿那么多钱,现在出力的时候到了,要力争让《娱乐快报》这家出头鸟常年保持同时应诉30起以上的官司!

    打赢一桩,就要割他们几万、十几万、几十万不等!

    直到他们倒闭!

    那当然喽,摆一桌酒,请一请诸位品牌方。

    律所方面也来了不少大律师,对待大明星,大家都很客气,纷纷主动示好。

    东方人、中国人,本性上和习俗上都不太爱打官司,但阿美利加人可太爱打官司了,有啥事儿都得起诉一把——我们虽然是港港的律所,但我是留英的、他是留美的,我们拿的是国际执业许可,阿美利加的官司,我们也可以打!

    相比起阿美利加人,还是咱们自己人更值得相信不是?

    哎呦喂……

    喝酒,喝酒,以后有需要,我一定先考虑诸位!

    喝到两点多,一帮人都被林见鹿给灌到七荤八素——还记得上辈子刷短视频,很多博主说,港港那边做事效率极高,而且大家都不讲关系,也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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