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民众银行成立(5更) (第2/3页)
事会。
在随后进行的董事会选举中,董事长毫无悬念地由全国工商联主席担任,代表国家对第一个民营银行实施业务监管。
整个希望系有三家公司都入股了民众银行,他们的股份加起来达到了百分之九点九几,刚好临近股权10%的监管上限,因此希望系代表刘永好当选了副董事长。
董事会还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
执行董事就是在银行任具体职务,需要做事的人;非执行董事就是不做事、只挂名开会的大股东;独立董事则是小股东选出来的联合代表人,代表小股东们在董事会争取他们的利益。
作为大股东之一的陆家贵自然就是非执行董事,不在民众银行任职,但拥有董事会投票权。
监事会也选出了第一届监事会主席。
同时,第一届董事会还表决通过、聘任了第一任行长,由具有丰富银行管理经验的原工商银行一位资深副行长担任,负责具体经营。
当然,无论董事长、副董事长还是行长,这些选举和表决结果,最后都要得到上级监管单位,也就是人民银行的批准,才能正式走马上任。
但这个名单本身就是前期得到上级首肯才出炉的,批准只是走程序而已,后面只需要等着正式成立、开业就行了。
对于成立时间,董事会商定的时间是1月26日,这比原来的历史上稍晚。
毕竟,现在民众银行加入了陆家贵这个额外人物和因素,产生了一些变化,因此时间被推迟了。
1996年1月26日,首都,寒风凛冽,却挡不住民众银行总行门前拥挤的热闹。
巨大的红色横幅高悬:“热烈庆祝华国民众银行隆重成立!”
周边挂着无数单位、企业的祝贺条幅,以及花篮。
总行大楼前的广场上,铺着红地毯,各路媒体记者长枪短炮早已严阵以待,闪光灯此起彼伏。
剪彩仪式隆重而热烈,不仅有工商联主席(董事长)、刘勇行(副董事长)、陆家贵(董事会代表、副省部级领导)、行长(原工行副行长),还有一位人民银行领导、一位银监会领导。
总共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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