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输了? (第1/3页)
【追风少年:我输了。】
【追风少年:一审法院判了,认定我的行为,确实构成对她的……偷拍。】
林默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最后那一行字。
办公室里,死一般的寂静。
他脸上的所有表情,在那一瞬间,全部消失了。
过了足足五秒。
他缓缓地,放下了手机。
然后,那张人畜无害的脸上,慢慢地,浮现出了一个笑容。
一个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更加兴奋,更加冰冷,也更加……残忍的笑容。
这游戏,好像变得有那么一点点,意思了。
他重新拿起手机,手指在屏幕上轻巧地点了点。
没有愤怒,没有质问。
只有一行平静到诡异的文字。
【林默:详细说说。】
【林默:法院的判决逻辑。】
“叮咚!”
几乎是同一时间,对方的回复,再次秒速弹了出来。
那一大段文字,带着一种急于倾诉的,压抑了太久的绝望。
【追风少年:林律师,是这样的。】
【追风少年:法官承认,我的手机相册里,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偷拍的照片或者视频。】
林默挑了挑眉。
哦?承认了?
那还有什么好判的。
【追风少年:但是,法官认为,我当时‘蹲在地上’这个行为本身,就‘不合常理’。】
【追风少年:她说,一个正常的成年男性,在拥挤的地铁车厢里,没有理由长时间保持蹲姿。】
看到这里,林默嘴角的弧度,更大了。
不合常理?
法律什么时候开始审判“常理”了?
【追风少年:然后,她调取了监控,说我的手机屏幕,虽然没有对着那位女士的裙底,但是距离很近。】
【追风少年:她的原话是,我的行为,‘具备了拍摄隐私部位的客观条件’。】
具备了客观条件。
林默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几个字。
厨房里有刀,所以具备了杀人的客观条件?
这逻辑,无懈可击。
【追风少年:最后,法官做出了总结。】
【追风少年:她说,虽然没有证据证明我真的拍了,但我的行为,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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