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诛族 (第3/3页)
恐惧,别说迈动脚步上前了,就连应声都做不到。
“王、王、王长史。”
“别紧张,深吸气,头晕是正常的。”
王朝示意力士拿下王温舒,“朝廷会记住你的功劳,但也不能忘了你的过失,皇太子令,‘有奸如山’者,株!”
在这数月里,王温舒以各式各样的罪名,将郡中豪强大族基本上全部捕获。
然后王温舒穷加审问,转相株连达千余家,当然其中有不少无辜平民百姓也被牵连进去。
首战告捷后,王温舒无视朝廷,就近上书陛下,提出对这批人的惩处方案:大者诛全族,小者杀其身,无论大小其家产统统抄没。
于是,一场大规模的杀就开始了。
上万南阳郡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余里”。
尸积如山,血流成河。
这对那些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来说,是咎由自取,但对大多数无辜被牵连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
经过这番刑杀,短短时间,南阳的确郡中安宁,无犬吠之盗,但这绝不是朝廷所想看到的。
另外,如果以为王温舒仅仅是个以杀立威的酷吏,或是专门对付豪强地主、刚正不阿的廉官,那就不对了。
王温舒还是个贪官。
根据绣衣直指御史、廷尉署得到的线报,王温舒与其他贪官相比,虽然在本质上并无二致,但其贪的手段确有不同。
以酷行贪,以酷掩贪,这是王温舒的本质。
在大汉“五市”之一的南市南阳,杀了几万人,对这些籍没入官的财产,王温舒不敢全部鲸吞,但敢从中染指一部分。
就其纳贿而言,情况就多了。
王温舒掌握着南阳郡民的生杀予夺大权,以权换钱也就有了雄厚的资本,加上他以暴虐酷杀著称,更使他在这场权钱交易中处于优势地位。
一些豪强地主虽无权无势,却有的是钱,更何况花钱买命,即使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
为求脱祸,他们大行其贿,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一些无辜百姓为求免遭株连,也被迫倾家荡产行贿。
被力士架起的王温舒,似乎恢复了几分气力,望着王朝问道:“我会怎么死?”
“五马分尸!”
王朝毫不避讳,笑道:“不仅是王都尉你,你的家族,你的妻族,也会因你而诛。
在我大汉朝及以前,只有诛三族之刑,为了你,上君特开了诛五族之端!”
“受员骑钱”、“好利事”,按大汉律法,其罪当诛灭全族。
王温舒“有余”,原因在于王温舒妻族,岳父母等人借着王温舒之名从中获得巨利,鱼肉乡里,欺男霸女,上君律:得恶泽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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