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88章 16亿美元的欧洲行(二)  1949南征东南亚,海外建国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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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88章 16亿美元的欧洲行(二) (第3/3页)

了短期利益,毁掉长期的技术优势。”

    帝国化学工业集团总裁哈罗德·泰特在首次会面时,就明确表达了态度。

    南华的化纤工业还停留在棉纺与粘胶纤维的初级阶段,合成纤维产量仅占全球的2%,而帝国化工凭借尼龙、腈纶等技术,占据了全球合成纤维市场的半壁江山。

    没有这些核心技术,南华的纺织业就无法实现升级,更无法与其他国家在轻工业的竞争。

    “在得到技术后,我们每年需要采购不少于10万吨的化工助剂,而ICI是最佳选择。”

    泰特不为所动,在50年代,他们向日本转让了大量化工技术,但是还不到三年时间,日本就推出了同类产品,价格比帝国化工的价格还要低30%,他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张婉初提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我们愿意出8000万美元购买合成氨和丙烯腈等化工技术,同时,每年向ICI支付产品销售额的5%,作为技术提成,为期十年。”

    “此外,我们邀请ICI参股南华的新建化工企业,持股比例为15%。”

    这个方案让泰特有些心动。

    8000万美元的技术转让费,加上十年的销售额提成,将为ICI带来巨额收益;而参股南华的化工企业,既能监控技术使用情况,又能分享那南华化纤市场的增长红利。

    但他仍有顾虑:“你们的化工厂建设周期需要多久?技术消化能力如何?如果三年内无法实现量产,我们的投资就会打水漂。”

    “我们已经在琅琊市预建好了工厂,设备采购合同也已初步拟定。”张婉初拿出化工厂的建设规划图,诚恳的说道。

    “我们的技术团队中有三位曾在剑桥大学攻读高分子材料博士学位,他们对ICI的技术有深入研究。只要你们提供全套图纸和技术指导,我们保证两年内实现量产。”

    泰特召集董事会进行讨论,经过三天的激烈争论,最终同意了南华的方案。

    1961年7月15日,南华政府与帝国化工在伦敦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南华以8000万美元现金加销售额提成的方式、帝国化工入户南华化工企业的方式,获得了合成氨、丙烯腈和尼龙生产等化工核心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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