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212章 略懂拳脚  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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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2章 略懂拳脚 (第2/3页)

是听人说,用羚羊绒织成的披肩,可以从一枚小小的戒指中间穿过,肯定很轻薄。

    一条披肩需要三到五只羚羊的羊绒,在可可西里或是格尔木,一张羚羊皮能卖到四五百块钱,而运到边界,去印度和尼泊尔那边,一张羚羊皮的价格就能涨到两千多块。”

    “一张就能涨到两千多……这事儿能干啊,打上一只,那至少相当于弄到一两金子,弄上一百只,那就是十斤。”

    武阳的眼神又变得兴奋起来:“按照穆萨的说法,弄得好,一次就能弄到上百只……周哥,这边羚羊很多吗?”

    周景明点点头:“多……但是这事儿,咱们不干!”

    “为什么啊?那么赚钱的事儿。”

    周景明的话给武阳浇了一盆冷水,他的反应有些激烈。

    周景明想了想:“淘金这条路子,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不想涉及太多东西。而且,我总觉得,人吧,总该对这世界,有点敬畏。”

    武阳想了一会儿,没有继续在这问题上纠结,他相信周景明不愿意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

    而在周景明的记忆里,本附属于淘金的盗猎,大概也就从这个时候开始,独立出来。

    他之所以不愿走猎杀羚羊的路子,是因为他见过猎杀的场景,属实太过残忍,也知道后世为了保护羚羊,所付出的努力。

    到了九一年左右,盗猎达到高峰,可可西里行政上的管辖地,城里的西部工作委员会,本是为了开发可可西里的矿产,谁也没想到,发展到后来,这个机构乃至后来的野牦牛队,核心任务变成了反盗猎,而委员会的书记索南达杰,还因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事儿,是有过电影的,周景明也看过。

    猎杀羚羊,终究跟淘金不是一回事儿,也跟为了吃猎杀几只野味不同,大规模的猎杀,属实有伤天和,至少对后世是这样。

    吴福生选择干这种事情,在周景明看来,很有可能被人撵出玛沁雪山淘金场这件事情,大伤元气。

    周景明和武阳在格尔木逗留了三天时间,始终没有见到吴福生归来,倒是在第四天看到一辆汽车停在吴福生的洋楼前面。

    车上下来五个人,他们敲开洋楼的大门,那个女人让几人开着汽车进去,然后大门一关,就没了动静。

    直到天黑,才看到三人又将汽车开了出来。

    周景明和武阳立马跟上,见汽车到了城里一处羊皮收购商门口停住,然后将车里的麻袋,一个接一个地搬进屋子。

    周景明不用想也知道,那些麻袋里全都是羚羊皮。

    看他们扛进去十多个袋子,估计又是百来只羚羊被猎杀。

    和黄金走私一样,羚羊皮的走私,也在盗猎者、羊皮收购商、贩运者和加工者之间有明确分工,配合紧密而隐蔽。

    所有这一切,已经开始专业化。

    就周景明了解的情况,盗猎者通常把剥下的羚羊皮五张到十张一起装入麻袋,然后用汽车从盗猎地运到格尔木或是LS的黑市,卖给羊皮收购商。

    收购商又雇人把羊绒从羊皮上一点点摘下。

    最早的出境方法是牧民用牦牛驮着羚羊羊绒运过喜马拉雅偏远的山口。后来为了躲避检查,又冒出许多新的方法,比如将轻小的羊绒装在汽油桶、睡袋、床垫或是棉衣里,用车子拉过边境口岸。

    比格尔木更大的中转站就在LS。

    这些人完成交易后,将汽车又开回吴福生的院子,院门紧闭,长时间不见动静,周景明估计,他们他们今晚应该会在这里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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