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三部委会审’ (第1/3页)
接下来的几天。
一股源自民间、始料未及的热潮,通过信件、电话和实在的锦旗,从全国各地的基层电视台,汹涌地反馈到了各地方广电口、文化口、宣传口。
起初,这些单位的办事人员接到电话或收到信件时,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电话那头,往往是情绪激动、口音各异的普通观众:
“喂!是广电局不?俺要表扬你们!你们搞的那个‘周末影院’放的新电影,太好看了!比那些又臭又长的电视剧强多了!”
“同志你好,我代表我们街道老年活动中心,感谢电视台引进了《婚纱》这样的好片子!看得我们老哥几个老姐几个眼泪汪汪的,想起了年轻时候的事儿,教育意义深刻啊!”
“你们搞的这个‘电视电影’栏目,办得相当相当好!是真正为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办实事!希望一直办下去,多放点这样的好片子!”
更有甚者。
一些行动力强的群众,直接敲锣打鼓地把锦旗送到了当地电视台或者宣传部门的大门口。
红彤彤的绒面上,写着“文艺清流百姓心声”、“丰富精神生活传播时代强音”、“电视电影照亮万家”等金光闪闪的大字。
这阵仗,把接待人员都给整不会了——上级没布置这任务啊?
这荣誉来得有点突然!
基层单位不敢怠慢,一边热情接待,锦旗总得收下,一边赶紧内部排查:这“电视电影”到底是哪个部门牵头搞的“民心工程”?
查来查去,线索指向了本省电影制片厂。
可再一问,电影厂的人也一头雾水:“我们?我们是参与了联盟,但片子是北影厂那边牵头制作的,播出是电视台的事,我们只是发行……”
层层上报,情况汇总到省一级广电、文化主管部门。
领导们拿着报告,面面相觑。
原来是北影厂韩三坪搞的那个“电影厂联盟”弄出来的动静?
不是地方自发的文化创新项目?
但这群众反响是实打实的热烈、正面!
这年头,能同时获得普通百姓和部分文艺评论者交口称赞的文化产品可不多见。
尤其是那种“将人民群众从粗制滥造的电视剧中解救出来”的评价,虽然直白,却戳中了不少管理者和有识之士的内心。
这已不是简单的收视率问题,而是上升到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健康文艺风尚”的高度。
于是,一份份带着积极评价和情况说明的报告,又被报送至了广播电影电视部相关司局,等其他几个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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