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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272:王盛年 (第1/3页)

    十二月上旬的几天,在京信大厦九楼那间视野开阔的办公室里,王盛只是简单地对李婷婷吩咐了一句“泰元娱乐那边,按标准流程走,你盯着点”,便将《初恋这件小事》的韩国发行事宜抛在了脑后。

    具体的工作,自然有下面专业的团队去执行。

    李婷婷领命后,迅速协调盛影传媒成立不久,主要是处理电视剧海外发行的海外发行部门、法务以及后期制作部门,开始着手处理与郑泰元代表的韩国泰元娱乐的合同细节以及电影出口所需的一系列繁琐手续。

    电影作为文化产品出口,尤其是在九十年代末,绝非简单的商业合同一签便可高枕无忧。

    首要的一关,便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电总局)的审批。

    需要向广电总局下属的电影事业管理局提交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复印件、与外商签订的发行合同副本、影片内容简介、主创人员名单等,申请《电影片出口批准书》。

    这其中,影片的政治和文化内容审查是核心环节,确保其不含有损国家形象、破坏中外友好关系或违背现行政策法规的内容。

    《初恋这件小事》作为纯爱青春片,内容积极向上,通过审查的难度不大,但流程必不可少。

    此外,根据规定,中国版权方需要向韩国发行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电影素材,以便其在海外进行本地化制作和宣传。

    盛影传媒的后期部门开始忙碌起来,准备包括:电影原底片的高质量复制中间片(用于在韩国制作符合当地影院标准的放映拷贝);

    国际声带(分离出的不含对白和音乐,只有环境音、音效的音频轨道,这是为韩语配音或制作高质量字幕版预留的空间);

    以及一整套完整的宣传材料包,包括高清电子版剧照、海报设计源文件、不同剪辑版本的预告片、导演王盛和主演高媛媛、黄小明的艺术照及详细介绍等。

    这些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冗长而细致,需要与韩方反复沟通确认格式和要求。

    王盛对此并无兴趣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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