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风暴 (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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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制片壁垒的彻底破除,使盛影传媒“名正言顺”。
尽管王盛早已通过“电视电影”、“合拍片”、“民营试点”等多种方式涉足制片,但始终带有“擦边球”或“特例”的色彩。
《意见》的发布,使得盛影传媒作为民营影视公司的制片主体地位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正式承认。从此,他可以更加放手地去规划、投资各类电影项目,不再需要过多倚赖北影厂等国有单位的“厂标”,在项目立项、融资、版权归属上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收益空间。
第二,院线制改革,为王盛早已布局的发行网络和影院投资“解锁”。
王盛很早就意识到了终端渠道的重要性。之前与多家电影厂合作的“电影世界”音像连锁(虽以音像为主,但积累了渠道经验),以及他一直在关注和筹备的影院投资计划,在院线制改革背景下,立刻拥有了战略级的价值。
他可以凭借盛影传媒的资金优势和内容供给能力,快速组建或参股一条甚至多条院线,直接参与进放映终端。
这将使他彻底打通“制片-发行-放映”全产业链,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和议价能力,不再受制于旧的发行体系。
文件鼓励跨省院线和多种资本投资,正是他梦寐以求的政策东风。
第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影院,为其影院扩张计划提供政策保障和融资便利。
现代化多厅影院建设,需要巨额资金投入。《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这意味着他不仅可以动用公司利润,还可以更便利地吸引外部投资、甚至未来考虑资本市场运作来支持影院的快速扩张。
中国的影院“硬件升级”和“数量爆炸”时代即将到来,王盛已经站在了起跑线的前列。
第四,推动电影走出去和对外合作,肯定并强化了王盛的国际战略。
无论是《初恋这件小事》的版权输出,还是中韩合拍《开心家族》,都是“电影走出去”和“对外合作”的鲜活案例。
《意见》的肯定,意味着他在这条路上的探索符合国家导向,未来在项目审批、资源调配、文化交流支持等方面可能会获得更多便利。
第五,简化审查、打击盗版,营造更良性市场环境。
虽然审查不可能完全放开,但“简化程序”的提法意味着效率可能提升,这对于高产的王盛团队是利好。而打击盗版,对于高度依赖票房收入的商业类型片(如即将上映的《我的野蛮女友》)而言,更是维护其商业利益的重要保障。
尤其是,老韩已经建立了针对主要票仓城市影院巡查+监察体系,有了《意见》支撑,和传说中‘皇权特许’的锦衣卫确实没啥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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