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05章 十三条罪状  知青被藏地窖五年吃肉喝血后重生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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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405章 十三条罪状 (第1/3页)

    3、在已婚的情况下,对外称她人是夫妻。

    4、在已婚的情况下,陪同她人半夜才回家,无法证实与其的清白。

    5、逼着原配妻子让出研究成果与其她女人。

    6、逼迫诱哄原配妻子给重婚女人配药调养身体。

    7、不顾原配家中已不富裕,把亲生女儿的物品强拿给她人女儿使用。

    8、在已婚的情况下,让其她女人的孩子叫其爸爸!

    9、孙国良将自己所有津贴全部拿给登记女人使用,原配得不到一分。

    10、对原配极尽侮辱,要求原配给外面女人洗衣做饭。

    11、逼迫原配妻子拿出家中仅剩积蓄给其她女人补身体。

    12、在有家庭的情况下,与其他女人搂搂抱抱,暧昧不清。

    13、在有原配妻子的情况下,利用部队给的假日,带着其他女人回老家认亲。

    14、~

    “等……等下!”李政委看苏香写了这么多。

    搞不好这小子都得被枪毙了,而且后面写的都是啥,这求证了吗?

    “我说苏同志啊,你写的这些确定是真实的吗?

    你可不能乱写啊,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啊!”

    苏香越写越来气,“政委,回来之前,我去了趟那边新买的房子。

    我走访了很多邻居,这些都是邻居帮我回忆的过往。

    而且我也征求了邻居的意见,他们说了,只要需要,他们立马来部队或者公安局作证!”

    李政委想了想,自己不能武断,毕竟孙国良再不咋地,也是一条命,也是曾经为国家做过贡献的军人。

    “来,你去,拿着纸笔,给我挨家挨户的求证,并且附上本人签字或者手印,快去!”

    他赶忙叫来了警卫员,必须要自己人去求证他才能放心。

    “是!”

    年轻人都好八卦,他们也不例外,接过纸笔就冲了出去。

    苏香无奈的看着手上的十三条罪状,差不多了,就这样吧!

    “政委,那就这十三条算了。其他的我就不写上了,实在是人神共愤啊!”

    李政委点了点头,“行,等他们取证回来,你这一份还要让陈大丫签字的。

    不能我们说什么就是什么,你看什么时候让陈大丫签上啊!”

    “过两天吧,哎!”苏香也是为难。

    这上面的一条条罪状,对于陈大丫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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