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洪安旧案 (第1/3页)
薛德民父子俩犹豫着对望了一眼,才跟薛绿说明“洪安”此人的来历。
他原是河间府城的富商之子,家里开过镖局,后来改行开起了商行,主要生意在河间、保定两府。
他的亲叔叔在保定任守备,姑姑也嫁得官宦人家,因此在河间府轻易无人敢惹。
而他家这一代,就只有他一个男丁,自然是如珠如宝,从小溺爱,长大后文不成武不就,成了有名的纨绔子弟。
春柳县李老知州之女与洪安的姑母是妯娌。大约三四年前,洪安的姑表兄弟到春柳县探亲,他跟着来游玩,偶然遇见了吴举人的千金,一见倾心,便要上门求娶。
然而他虽有做官的叔叔和姑父,本身却只是商户子弟,纨绔名声又太盛,世代书香的吴家怎会乐意将爱女许配给他?
洪家那头,据说也嫌弃吴家门第太低,不是世家大户。
洪老夫人有做官的儿子和女婿,自视甚高,为独苗金孙看中的都是大家闺秀,多数是河间、德州以及保定等地的官家千金,春柳县内只有少数几位家世最好的女孩儿能勉强入她的眼。
吴家虽祖上出过京官,却已三代没出过进士了,哪里配得上她的宝贝独苗?
这门亲事从一开始就说不成,吴举人为平息物议,转头就为爱女挑起了夫婿。洪安见状,竟然到处放话,说他与吴家千金已然私定终生,成就好事了,女方不可能再嫁旁人。
这话迅速传开,别说吴举人为女儿择婿了,就是吴姑娘也没法再做人,便悄悄投了缳。
吴家人伤心欲绝地为女儿办了丧事,回头就一纸诉状告上县衙,要追究洪安编造谣言、污人名节之罪。
洪安不肯认罪,坚决认为自己与吴姑娘两情相悦,是为了阻止吴家棒打鸳鸯才说了实话,并没有撒谎,是吴家人为虚名逼死了女儿,害得他与心上人天人永隔。
他在县衙公堂上揍了吴举人父子一顿,伤了上前阻止的几名衙差,当时在任的汪老县令也被误伤,气得当场命人将他收监,不顾洪家仆人威逼利诱,非要从严法办不可。
洪安最终被判了发边流放,但他有亲叔、姑父在军中任职,洪家本身也有财有势,这个处决对他而言并不算严重,总有空子可钻。
可这才几年过去,他不但已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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