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剑挑烽烟: 高适的逆袭人生 (第2/3页)
着粮食”。高适抱着小兵,看着他胸口的血染红了衣裳,就懂了什么是“战场”——不是诗里写的“大漠孤烟直”,是真真切切的生死。
夜里,他坐在篝火旁,借着光写《蓟门行五首》,
写“胡骑虽凭陵,汉兵不顾身”,
写“羌胡无尽日,征战几时归”。
将士们围过来看,有个老兵指着诗说:
“你写出了我们的苦,也写出了我们的劲!”
最让他难忘的,是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的一场仗。那时候他在营州(今辽宁朝阳)幕府,敌军来犯,将士们在前线拼命,将领却在中军帐里喝酒、听琵琶。高适站在城楼上,风把战袍吹得猎猎响,看见下面的士兵一个个倒下,血把雪地染成红色,再回头,帐里的歌声还飘过来——他攥着拳头,当晚就写下了《燕歌行》。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这两句诗,他写得又快又狠,墨汁都溅在了纸上。写完后,他把笔扔在桌上,哭了——他不是哭自己,是哭那些死在前线的士兵,哭他们的血,换不来将领的一句关心。
后来这首诗传到长安,连唐玄宗都读了,说:“这个高适,写出了边塞的真模样。”高适的名字,终于被人记住了——不是因为他是“穷书生”,是因为他的诗里有血、有泪、有将士的魂。
46岁那年,高适考中了进士,被派到封丘(今河南封丘)当县尉。这是个小官,管着催租、捕盗的事,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他想的是去边塞建功,不是在县里欺负老百姓。
有次,县令让他去催租。他走到一个老农家里,看见破屋里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老农的老婆躺在床上咳,孩子瘦得皮包骨。老农跪在地上,手里捧着一把糠:“官爷,家里就这点东西了,求您放过我们吧!”
高适拿着鞭子,手都在抖。他想起在梁宋种地的日子,想起母亲熬粥的样子,把鞭子扔在地上:“我不能催,你们的苦,我懂!”
回去后,县令把他骂了一顿:“你是不是不想干了?连租都催不回来,要你何用!”高适梗着脖子说:“催租就是逼死老百姓,这差我干不了!”当天,他就写了辞职信,里面有两句诗:
“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这不是抱怨,是他心里的痛,是一个读书人最后的底线。
离开封丘那天,老百姓都来送他,有人塞给他鸡蛋,有人给他缝了双布鞋。高适抱着那些东西,眼泪差点掉下来——他没给老百姓做什么,老百姓却把他当亲人。他心里更坚定了:将来一定要做个好官,不欺负人,不辜负人。
天宝十四载(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长安都快被攻破了。唐玄宗逃到四川,太子李亨在灵武(今宁夏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
高适听说后,连夜往灵武赶。那时候路上全是叛军,他躲躲藏藏,走了半个月,终于见到了肃宗。肃宗问他:“现在叛军势大,该怎么办?”高适没慌,把想好的计策一条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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