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57章 法不容情  重生蚊子,肆虐小日子!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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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7章 法不容情 (第2/3页)



    但无论如何,事实已经铁板钉钉。

    克拉姆死了!

    他的死与华夏毫无关系,他在阿三的地盘,被自己那五个酒后失控的狐朋狗友亲手杀死。

    克拉姆的死讯传回华夏,举国上下顿时沸腾!

    无数网友在网络上欢呼雀跃,兴奋不已:

    “哈哈哈!这个畜生终于得到报应了!”

    “什么?克拉姆死了?太爽了吧!”

    “而且还死的那么惨,听说被大卸八块,死无全尸……”

    “我怎么感觉有点诡异?克拉姆刚回阿三,这就就死了?”

    “不会是我兔出手了吧?”

    “别瞎说,明明是他自己作死的,跟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

    与此同时,魔都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林父的审判正在紧张进行。

    数十位金牌律师轮番上阵,为他进行无罪辩护。

    “我是被告林文善辩护律师张炎,我代表被告进行辩护。被告因痛失爱女,才做出冲动行为,我认为不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条件……”

    “我是被告辩护律师顾星赴,在我展开辩护前,请允许我对两条逝去的生命致以诚挚的哀悼……”

    “我是被告的辩护律师苏剧……”庭审气氛紧张,律师们一一陈词,试图为林父争取最有利的条件。

    每位律师都极尽全力,引用一切可能为林父开脱的法律条文。

    这场辩护被视为司法界的重要案例,若能胜诉,必将载入史册!

    然而,法不讲情。

    尽管律师们尽心竭力地辩护,林父最终还是被判刑了。

    中级法院基于社会秩序的考量,如果判林父无罪,或许会引发很多人效仿。

    如果人人杀人复仇,那法律就成了儿戏。

    最终,法官判林父过失致人死亡罪,十年有期徒刑,缓刑五年后执行。

    法庭之上,法官庄严问道:

    “被告林文善,对此判决结果,你可有异议?”

    林父低声回应:

    “没有异议。”

    对于这个结果,他已经很满意了。

    唯一的遗憾,是未能手刃所有害死女儿的凶手。

    克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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