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毫无存在感的我混在惊悚游戏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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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第2/3页)

苦。”

    接着,随手一甩,他手里捏着的那个人,就被丢了出去,手上就剩下一张皮,地上那个没了皮的灰袍和尚,浑身鲜血淋漓,满地打滚,不断哀嚎:“啊啊啊啊啊——”

    甘慧明用行动表现出自己的态度和决心。

    那些灰袍和尚、白袍和尚,全都噤若寒蝉,没有一个敢再乱说话。

    所有人都只敢干活,不敢再提任何其他事情,生怕步了此人后尘。

    他们全都加快了手头的搜寻效率,所有鬼动作都变得麻溜,不敢再有丝毫摸鱼、磨洋工、有所保留,生怕成为下一个被杀鸡儆猴的对象。

    “哦豁!好家伙!你这和尚,还真有两把刷子,剥皮技能熟练度这么高?”方休看着那张完整的大好人皮,感慨道,“有这门手艺,就算是不当方丈,跑去毛皮厂工作,那还真是制皮的一把好手,高低得评上个制皮专业八级制皮工,搁这儿当方丈主持,还真的是让你屈才了哈。”

    对于这些灰袍和尚鬼,他表示深切的同情。

    这样的老大,当真是不好伺候,一不留神,就得要他们鬼命。

    待到他们都离开之后,方休还在藏经阁内,比较细致的翻找。

    最后,在墙角一个书桌上,发现一只笔筒,里面插着一只细细毛笔。

    拿起这毛笔,只见笔身上,刻着“赏善罚恶,索命勾魂”八个字。

    这里有很多毛笔,但大都只是比较贵重的普通笔,唯有这一支,拿起来就知道,不是凡物。

    其中蕴含的能量比一般惊悚道具要强得多,和无常面具以及那黑色笔记本,大概是一个级别的。

    而且,和黑色笔记本的能量类型,还是同根同源,有异曲同工之妙。

    从大润发购物袋中,将黑色笔记本掏出来,和这支毛笔放在一块,两者之间,果然有所勾连。

    “好家伙,你们两个,该不会本来就是一套的吧?”

    “在某些游戏里,那些套装要是凑齐几件,能激发额外效果。不知道你们二位加起来,能有什么用啊?”

    可惜,死之书和勾魂笔都不会说话,没办法来个详细的自我介绍,亲自解答方休的问题。

    方休注意到,这个桌子上,除了毛笔之外,还有墨水。

    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坐在小桌前,翻开死之书的扉页。

    “既然如此,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想当年,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

    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在死之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方休。

    然后另起一行,写道:如有遗失,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必有重谢,爱你哟!

    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只能说能看清楚,写的到底是什么,和书法艺术什么的,沾不上半点边。

    别说书法大家,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写得都比他好。

    “嗯,这样就可以了吧?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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