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自燃 (第1/3页)
连景山去和县局的人聊了一下。
很快就回来了。
查,一定配合,要怎么查,就怎么查。
别说是十四年前的案子,就是四十年前的,也要查。
十四年前的车祸,一下子死了三个人,这在本地也是相当严重的少有的一起车祸了。
连景山拿到了当年车祸的调查卷宗。
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应该是交由事故发生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负责。
但是这份卷宗,是在县公安局里的。
就证明这起事故有问题。
易念看了一下。
事故很简单,那天,王星光的父母和爷爷一起开车外出,是在早上七点多,开着自家的面包车。
也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开到了一处相当偏僻的路上。
然后,车辆自燃了。
三个人都死在车里。
因为那地方偏僻,当时没人发现,车辆和人被发现都是当天下午了,路过的人报了警,交警和刑警都来了。
卷宗记录的很详细。
警方到达现场之后,车已经基本烧完了,车内三人焦黑。
起火点在车厢内部,但是并没有找到确切起火的原因。
车内找到一箱凌乱的打火机,助燃了火势。
可只要火不是一瞬间起来的,按理说,人完全可以从里面跑出来。
可三个人都没有跑出来,将车送检后,发现车门车窗的锁扣均被破坏。一旦关闭自动落锁,除非外力破坏,是打不开的。
这就需要很强的技术了。
当时,根据这一点,找到了村里一位修车铺子的老板,堵飞扬。
王家在村口街边有一个杂货铺子,恰好,和这个修车铺子是隔壁邻居。
两家一度关系不错,后来因为一些事情闹翻了,不说成了仇人,反正有点别扭。
堵飞扬有动机,有技术,一度成了最有嫌疑的人。
将他查了个底朝天。
但最终没有成立。
虽然有矛盾,但这矛盾没到蓄意杀人的地步。
有技术,但有技术不能说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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