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1章 毒子献计,要把亲妈送进疯人院! (第3/3页)
陪嫁的银镯子,还放下所有尊严,低三下四去求人借钱,凑了足足五百块给他。
结果呢?
他病刚好,第一件事就是揣着钱,去县里扯了身时髦的的确良衬衫,烫了个时髦的卷花头,在酒桌上对那帮狐朋狗友吹嘘自己的本事。
而她,为了还那笔债,吃了整整一年的咸菜配稀粥,饿得整夜整夜胃里发慌。
想到这些,钱秀莲的心里竟无波澜。
那些曾让她心痛到滴血的记忆,如今再看,只像是在翻一本别人的旧书。
怨?恨?
早就随着前世的死亡,一同埋葬了。
剩下的,只有一片死寂般的冷静。
她现在考虑的,是更实际的问题。
抚恤金和退休金,看着不少,但坐吃山空,不是长久之计。
何况,家里还养着王建军和赵春花这两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闲人。
必须,得找个来钱的道儿。
现在是八十年代初,风口之上,遍地都是机会。
只要脑子活,胆子大,挣钱并不难。
她前世窝囊,可为了贴补王建国那个无底洞,也跟着村里人学了不少手艺。
腌咸菜,做酱菜,纳鞋底,织毛衣……
可这些小打小闹,挣个零花钱还行,想靠这个翻身,还差得太远。
她需要一个投入小,见效快,而且别人轻易模仿不来的东西。
钱秀莲的脑子飞速运转,前世几十年的记忆碎片在脑海中飞速闪回。
忽然,一个画面在她脑中定格。
那是很多年后,她被王建国一家赶出家门,流落街头,饥寒交迫。
在一个小饭馆的后门口,她闻到了一股毕生难忘的味道。
麻、辣、鲜、香,还带着一股勾魂的爽脆。
她当时饿得头晕眼花,还是厚着脸皮去问那是什么。饭馆老板是个好心人,可怜她,给了她一小碟。
——麻辣萝卜干。
就是这个!
这个年代,人们的口味还普遍清淡,尤其是在他们这个北方小县城,麻辣这种刺激的味型,绝对是独一份的新鲜玩意儿!
萝卜便宜,家家户户都种,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关键,在于调味。
那个“麻”与“辣”的黄金配比,才是这道小菜的灵魂。
前世,她为了活命,就在那家小饭馆里打了好几个月的杂,老板看她手脚勤快又实在可怜,便将这个安身立命的方子教给了她。
这个方子,就是她这一世翻身的本钱!
钱秀莲死寂已久的心湖里,第一次,有了极其微弱,却无比真实的火热。
那不是为了复仇。
而是为了她自己。
为了能堂堂正正、舒舒服服地活下去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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