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未衰  凡间散修?她分明是仙界收尸人!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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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14章 未衰 (第1/3页)

    “周捕头,我爷爷在休息呢!”

    陆明月快步走出屋子,看着进到院子里的周彪,指了指主屋低声解释了一句。

    五年过去,陆老头已经六十岁了,早已没了前些年的精气神。

    所幸陆老头胃口还好,能吃能喝,就是睡得比以前多了些。

    “哟,丫头长大了啊,你以后还真要接受老陆的活计?”

    周彪算是爷孙俩的熟人了,他在当年县衙和双刀帮的火拼中活了下来,就是被人削掉了左边的耳朵,这些年来又升成了捕头,管着城里的治安。

    所以私底下那些街头混混们,都称呼他一只耳。

    不过陆明月倒是觉得周彪亲切,好歹是熟人,周彪还建议她现在别干收尸人的行当了,以后给她找个婆家,嫁了人过正常人的日子呢。

    “周捕头又在说笑了,咱阳关城除了我们爷孙俩,还有谁愿意干这一行的?”

    陆明月给周彪倒了一杯茶,说清楚了自己的打算。

    “嫁人呢,我是不想了,阳关城就这么大点儿的地方,谁不知道我自小跟着爷爷长大,这几年摸过的尸体数都数不清楚。”

    “就算有人家愿意让我进门,可我干过这种活计,进了门也不受待见,人家当面对我客气,背地里指不定说我是丧门星呢。”

    说着,陆明月看了一眼主屋,听见了里面陆老头醒来的动静。

    “你也不一定非得嫁在阳关城啊,白马城,临河城,叔都有熟人,保管给你介绍一个满意的人家!”

    周彪喝了茶,拍着胸脯说道,当了那么多年捕快,他看得清一个人的眼神,自然知道外人对他丢了一只耳朵的嘲笑。

    可眼前的小丫头从没有嘲笑过自己。

    他又是看着陆明月长大的,心里就将陆明月当做了自家妹子,舍不得陆明月一辈子都跟尸体打交道。

    “白马城跟临河城的确不远,可我也没有娘家啊,彪叔总不至于不知道那些没娘家的女子在婆家过得有多苦吧?”

    陆明月笑了笑,接过空了的茶杯,小跑着去将打开房门的陆老头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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