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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章:中考与离别 (第3/3页)

心里,第一次有了一种明确的感觉。

    不是“看见“规则的兴奋,不是解开难题的成就感,而是一种温暖的,柔软的,让人想哭的感觉。

    那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回家的路上,林煜一直在想姜以夏的话。

    “我喜欢你。“

    “等你考上大学,再告诉我答案。“

    他把手放在胸口,感受着心跳。

    他突然明白了,自己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她第一次问他“你怎么知道的“,第一次说“你真厉害“,第一次陪他打篮球,第一次说“咱们一起“的时候,他就喜欢她了。

    只是他一直没意识到。

    或者说,他一直不敢承认。

    因为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

    他家穷,她家富。

    他只是个会“看见“奇怪东西的怪人,她是人见人爱的好学生。

    但现在,她说她喜欢他。

    那他就有了答案。

    他也喜欢她。

    他会努力,考上北京的大学,站在更高的地方。

    然后,亲口告诉她答案。

    那天晚上,林煜打开笔记本,写下:

    “1999年夏天,中考与离别。

    我考了全县第三名,考上了县一中。

    全家人都很高兴,只有父亲不在。

    但我知道,他也为我骄傲。

    姜以夏走了,去省城读高中。

    她说,她喜欢我。

    那是我听过最美的话。

    我也喜欢她。

    从小时候就喜欢。

    喜欢她看我的眼神,喜欢她说'咱们一起',喜欢她从来不觉得我奇怪。

    她让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人在'看见'这个世界。

    至少还有一个人,愿意陪我'看'。

    我们约定了,一起考北京的大学。

    到那时候,我会告诉她答案。

    我会说:

    姜以夏,我也喜欢你。

    从小时候就喜欢。

    等我。“

    他合上本子,看向窗外。

    夜空中,星星在闪烁。

    他突然觉得,那些星星不再冰冷了。

    它们像姜以夏的眼睛,温暖而明亮。

    照亮他前方的路。

    第二天,林煜去了小虎家。

    小虎正在院子里劈柴,看到他,放下斧头:“煜哥!听说你考了第三名?“

    “嗯。“林煜点头。

    “太厉害了!“小虎兴奋地拍着他的肩膀,“我就知道煜哥能行!“

    “小虎......“林煜看着他,“我要去县一中了。以后可能很少回来。“

    “我知道。“小虎笑了,“煜哥,你去吧。好好读书,以后当大科学家。“

    “嗯。“林煜说,“等我有能力了,我会帮你开店的。“

    “我记着呢。“小虎说,“煜哥,你别忘了我就行。“

    “怎么会忘?“林煜说,“你是我兄弟。“

    两人坐在院子里,看着天空,都没说话。

    蝉声此起彼伏,夏天的风吹过,带着青草的味道。

    “煜哥。“小虎突然说,“你说,我们以后还会像现在这样吗?“

    林煜愣了一下:“什么意思?“

    “就是......“小虎想了想,“你去了县一中,以后去大学,去大城市,见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厉害。“

    “你会不会......就不记得我了?“

    林煜的心一紧。

    他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小虎:“小虎,你听我说。“

    “不管我走多远,不管我见到多少人,你永远是我兄弟。“

    “因为你是第一个在我打球时给我喝彩的人,是第一个说'煜哥真厉害'的人。“

    “你让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

    小虎的眼眶红了。

    他用力点头:“好,那咱们说好了。“

    “说好了。“

    两人的手握在一起,紧紧的。

    那一刻,他们不只是两个少年。

    他们是两个在时代洪流中挣扎的兄弟,彼此扶持,彼此承诺,不会忘记,不会放弃。

    章末金句:

    那个夏天,我考上了县一中,送走了姜以夏,告别了小虎。我的人生第一次清晰地分了叉——有人继续往前走,有人留在原地。但我知道,不管走多远,我都会记得他们。记得姜以夏说“我喜欢你“时的眼神,记得小虎说“你会不会忘了我“时的担忧。他们是我的起点,也是我的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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