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东林春议 (第1/3页)
二月十八,南京国子监。
春风拂过秦淮河,吹进这所天下最高学府的朱漆大门。但今日监内的气氛,却与这和煦春光有些格格不入。明伦堂前的广场上,数百名监生肃立,鸦雀无声。高台上,都察院左都御史高攀龙身着绯袍,须发皆白,神情肃然。
“诸生!”高攀龙的声音在广场上回荡,“今日召集尔等,非为讲经,非为课试,而为一论国事。”
台下监生们微微骚动。自去年项煜案发,国子监一直处于压抑状态。那些曾联名上书抨击新政的监生,大多受到训诫,有的甚至被革去功名。如今高攀龙这位东林前辈、都察院首宪亲临,监生们心中难免忐忑。
“老夫知道,”高攀龙目光扫过众人,“尔等之中,多有对新政疑虑者。有人说新政‘与民争利’,有人说新政‘动摇国本’,还有人说新政‘苛待士绅’。今日,老夫便与尔等论一论,这新政到底为何物!”
他接过随从递上的一卷文书:“此乃苏州府去岁与今年二月,同一户佃农的收支账目,经户部、都察院三方核实,绝无虚假。”
文书被抄录多份,分发给前排监生。众人传阅,议论声渐起。
账目清清楚楚:佃农张阿大,租种地主周家水田十五亩。去岁,亩产稻谷二石,总收三十石。按旧例,交租十五石(五成),丁银八钱(折粮一石),田赋三升(折粮半石),实余粮十三石半。一家五口,口粮需十八石,缺口四石半,需借粮度日。
今年新政后,清丈出周家隐田,张阿大分得自耕田五亩。十亩仍租种,租减为四成。岁收:自耕田五亩收十石,租田十亩收二十石,合计三十石。交租八石,田赋按亩征(自耕田五亩征一斗五升,租田十亩由地主纳),丁银摊入田亩,佃农不纳。实余粮二十石八斗五升。除口粮十八石,尚余二石八斗五升,可换钱买布买盐。
“这……”一个监生忍不住出声,“若账目属实,这佃农岂非日子好过多了?”
“自然属实!”高攀龙道,“此非特例。苏州府已清查三千户,八成佃农负担减轻,两成持平。为何?只因新政将丁银摊入田亩,无田者不纳;清丈隐田,佃农可分田;限制地租,不得过四成!”
他提高声音:“诸生读圣贤书,当知‘民为贵,社稷次之’。新政让佃农得实利,此非‘与民争利’,实为‘予民以利’!”
台下监生们陷入沉思。他们都是读书人,自然能看懂账目,也能明白其中道理。
“至于‘动摇国本’,”高攀龙继续,“老夫问尔等:国库空虚,边饷欠发,若不加赋,钱从何来?去岁江南清出隐田三百万亩,今年可增赋税四十万两。这笔钱,用于辽东军饷、河南赈灾、兴办学堂,此非巩固国本乎?”
“再说‘苛待士绅’。”老御史语气转冷,“士绅享朝廷优免,占田连阡陌,却纳税极少。苏州申家,田三万亩,去岁实纳田赋不过九百石,平均亩赋三合!而佃农租种,亩交租一石。士绅获利三十倍,纳税不足三十税一,此公平乎?”
“新政让士绅按实有田亩纳税,此非‘苛待’,实为‘公平’!若连这点税都不愿纳,还谈什么‘以天下为己任’?”
这番话如重锤击在监生心头。他们多出身士绅家庭,自然知道家中田产实情。以往觉得天经地义的事,经高攀龙这一剖析,竟有些站不住脚。
“可是高先生,”一个监生鼓起勇气提问,“新政推行中,胥吏勒索、强行摊派之事,屡有发生。学生家乡便有此事,清丈田亩,胥吏收‘丈量费’;推行新税,胥吏收‘手续费’。小民未得新政之利,先受其害,此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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