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87章 分歧  半岛:和金泰妍传绯闻后开始爆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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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7章 分歧 (第1/3页)

    违约金:

    “艺人须无条件接受公司安排的所有演艺活动、商业代言、媒体曝光及个人行程,并保持最佳状态。非经公司书面同意,艺人不得自行接洽或参与任何演艺相关活动。”

    “艺人的公众形象、私生活、社交媒体言论,均须符合公司制定的准则,并接受公司管理。”

    “若艺人单方面无故违约,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金额计算方式为以下两者中较高者:

    A.艺人违约前二十四个月平均月收入×合约剩余月×3。

    B.公司为培养该艺人已投入的总成本(含练习生阶段)的三倍。”

    “此外,公司有权申请禁令,禁止违约艺人在合约原定有效期内参与任何公开演艺活动。”

    ......

    密密麻麻,很多条款,看得人眼花。

    宋昭揉了揉脸,直接翻找到了关于“音乐著作权”和“收益分配”的核心章节。

    目光飞快扫过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眉头逐渐锁紧。

    条款清晰地写着:

    音乐著作权:

    艺人于合约期内独立创作(词/曲)之音乐作品,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性权利)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授权公司。

    公司无需就此转让支付额外对价,相关创作价值已体现于艺人收益分成及公司提供的培训、出道资源中。

    若作品系与公司内部制作人(如俞永镇总监、KENZIE老师等)共同创作,则著作权由公司与创作者共有.

    具体分配比例依内部贡献度另行约定,但公司保有最终决定权与商业运营权。

    收益分配:

    “艺人因演艺活动产生的所有收入,须先行进入公司指定账户。公司将在扣除以下成本后,按约定比例与艺人结算:

    活动直接成本(制作、宣传、差旅)。

    形象维护与团队运营成本。

    ……

    完成上述扣除后的净收入,由公司与艺人按下述比例进行分配。

    具体分配比例可根据艺人发展阶段及贡献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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