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混教会吧 (第2/3页)
林锐看看自己十五点的魅力,“我现在这个状态,除了吃软饭当鸭子,天生适合当神棍啊!”
当神棍有个好处,比较清贵,容易认识各个阶层的人,也容易打破不同阶层之间的鸿沟。
老美是有很多神学院的,就像国内的马院一样,只要念念经就行,非常容易混日子。
咬咬牙,林锐决定冒点风险。
他乘坐机场快线前往纽约的曼哈顿,再从曼哈顿坐地铁前往北面的布朗克斯的第四十街区。
在地铁里,他哀叹纽约的地铁真是臭,到处是大麻和尿臊味,车辆设施老旧不堪,列车上有大量‘行为艺术家’在秀下限。
更哀叹的是,这鬼地铁二十年后还是这个老样子,顶多在站台加装了一些简陋的栏杆,以防疯子把乘客推进轨道碾死。
到了第四十街区,从地铁出来,林锐更是高度警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注意街上的陌生人,免得遭遇不测。
原因么......纽约这地方既是天堂,也是地狱。两种地方往往就隔一条街。
外人只知道纽约的布鲁克林治安差,但北面的布朗克斯也好不了哪去。尤其是第40街区,这鬼地方是暴力犯罪极其严重的贫民窟。
治安差到什么程度?
大白天的,吸嗨了的瘾君子会在脏乱差的街区公园聚集,拿针头随机朝路人的脖子上扎,或者抡根带钉的棒子随机寻找受害者。
如果只是简单扎一下也就算了,还有得救。有的瘾君子会用针筒把空气注射到受害者体内,可是真要命的。
这仅仅是治安差的一个小小方面。实际上,城里的‘垃圾’聚集于此,住在此地的危险远不止于此。
明明是阳光明媚的大晴天,可走在街头的林锐却觉着视野阴郁。这片街区的主要居民是黑人和拉丁裔,犯罪率在全美都数一数二。
一个帅气干净的亚裔青年出现在一群乱糟糟的瘾君子中间,实在过于违和,很自然的吸引一道道不怀好意的目光。
林锐将自己的衣领竖起来,遮住自己的容貌,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拎着行李箱快速前进。
在走过半条街后,他停在一间不起眼的小教堂前,毫不犹豫的推门而入。
这是一间很普通的新教教堂,要不是屋顶上的十字架,外人会以为就是路边小屋子。
新教好,不怎么讲规矩,认为谁都会犯错,信徒直接跟神沟通,祈祷就可以被原谅,且神职人员可以结婚生育。
新教的教堂布置也超简单,就是几排长椅,上头一个讲台,中间有个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
林锐闯进来时,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有个六十好几的老牧师在台上,领着台下七八个老头老太在祈祷。
没有唱诗班,没有华丽的雕塑和画像,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就是个很朴素的聚会场所。
祈祷被打断,讲台上的老牧师有种见怪不怪的从容。
看到有个年轻小伙‘惊慌失措’的跑进来,他一点也不惊讶,反而面露笑容,指了指台下的座椅,说道:“随便坐,孩子,随便坐!”
林锐来的路上,身后已经被不少瘾君子跟着,进了教堂就犹如进了庇护所。
见到老牧师那张熟悉的脸,他心情才平静些,拖着行李箱,找个地方坐下。
参加祈祷的信徒只是回头看了看,对‘狼狈不堪’的陌生年轻人也是友好的笑笑,并没其他举动。
埃森.博格,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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