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第十一章 (第2/3页)
是的,在霓虹,哪怕是明治维新后推行先进思想,骨子里根深蒂固的阶级观念也仍然没有好转,户籍上明确的标注了贱籍,平民,和华族。
注意,这里的华族不是种花的华,而是贵族的意思。
拥有华族户籍的家庭,有很多特权,比如免税,参军直接当官之类的。平民的话,没什么特权,但起码比贱籍强。在霓虹,贱籍除了乞丐,流民罪犯是贱籍之外,还有因职业而被视为贱籍的人,比如说搬尸工,屠夫,反正只要是和血与污秽有关的职业,都是贱籍。
虽然说1870以后,霓虹的户籍登记的时候不再有贱籍这个分类,原先贱籍的人被归类为平民,但是,记录户籍的户籍官员会特别备注一下这些人原先的职业,然后大家就一目了然,这些人曾经是什么身份了。
炭十郎很诚恳,将霓虹的户籍情况完全和陈凤说了个明白,他叹了口气,道:“以你的姿容其实完全可以嫁入华族,成为人上人……”
“这就不必了。”
陈凤摆手,直接打断了炭十郎的话,她脸上是一种无法掩饰的嫌弃:“叔叔,我不是那种攀龙附凤的女孩,我就是混的再不济,也没想过嫁给男人解决困境。”
看着陈凤的神态,炭十郎忍不住笑着摇摇头,不得不说,他妻子对陈凤的评价真准,是个自尊心特别高的女孩。
“很抱歉,是叔叔说错话了。”
炭十郎看着陈凤继续说道:“和你说这些,只是希望你能完全明白状况,不至于什么也不清楚。”
“我知道,您是为了我好。”陈凤摇了摇头,表示根本不介意那些,她反而真的很感谢炭十郎,愿意将所有情况完全告知。
“但,我还是想问。”
陈凤的表情极为认真,带着一种近乎执拗的迫切:“向我这种没有身份的流民,就没办法拥有自己的户籍吗?单独的那种。”
炭十郎看着陈凤沉默良久,而后摇头叹气。
“阿凤,这个社会,对女孩子是极为苛刻的,如果,我是说如果,你但凡能找到你的家人,或者离开这里,都比你独自一人在外漂泊强。”
说着,炭十郎接下来的话,将陈凤的希望完全击碎了。
原来,霓虹这个地方,是不允许单独立女户的,是的没错,因为霓虹这个地方,是绝对的家父长制,什么是家父长制?
就是身为一家之主的父亲是户主,拥有家庭成员的绝对控制权,比如婚姻,财产,法律等行为,打个比方,如果一个女孩子看上了一个男孩,可她爸爸不同意,那么这个女孩就没法和喜欢的男孩结婚,因为她的户籍被他爸爸管控着。
并且她父亲还可以不通过女孩,直接拿着户籍,去将女孩嫁给父亲选择的女婿。
这就是为什么霓虹私奔的小情侣会那么多的原因,因为在父权制度下,那个女孩未婚时即便能挣钱,她爸爸也有权利将女孩子的钱拿走,就是这么可怕。
如果父亲死了,那就是长子继承户主,身为哥哥的长子,也照样能拥有控制弟弟妹妹们的权利,在这种家父长制的社会制度下,你以为女孩子不好过,弟弟就能好过吗?大错特错。
除了长子之外,次子和其他男孩在成年后,得到家主的允许后,可以出去单过,但这不意味着,次子以后就能完全独立,什么都能自己做主了。
次子就算是分出去单过,和原先的家庭,也就是爸爸和长兄所在的主家,依旧保持着从属关系。
如果主家(父亲,以后也是长兄的家),遇到了困难,分家(弟弟家)必须得奉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