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586章 猎犬好养,猎鹰难熬 (第2/3页)
多得多,还有它的肉,科长,你下令吧。”
眼瞅着杨枫跟闲庭信步似的,随随便便就发现了马鹿的踪迹,十名林场民兵眼睛直放光。
不是专业的猎人,仍旧知道马鹿有多珍贵。
山里的马鹿数量不少,并且经常出现在各个伐木作业区域,可是大伙只能远远地看着,别说是打了,稍微走几步就会惊动马鹿,进而吓走猎物。
马鹿奔跑起来的速度非常快。
据说,山里的猎人一般都是用狗来对付马鹿,仅凭人的两条腿累死也追不上马鹿。
而且马鹿的脾气十分凶暴。
虽是食草动物,可一旦发起火来和人拼命,劲头丝毫不亚于狼群,野猪。
特别是头上的角,远看威风凛凛,近看让人胆寒。
随便捅一下,就能将人捅得肠穿肚烂。
周卫国说道:“枫子,既然同志们都这么说,你就领我们去瞅瞅吧,对了,你是怎么确定地上的脚印属于马鹿的?”
“判断地上各种形状的脚印是猎人的看家本领,也是吃这碗饭的入门基础,大家想想看,如果连猎物的踪迹都找不到,猎人还进山打个屁的猎?”
杨枫招呼大伙跟他走,一边靠近马鹿的位置,一边给众人简单地讲述为什么当地野兽众多,却很少有人能够通过打猎发财。
打猎的第一项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基础,就是要懂得根据各种痕迹锁定野兽的位置。
试想一下。
就算是扛着大炮重机枪进山,找不到野兽的踪迹,任你武装到牙齿,该空手而归也不耽误。
仅仅这一项就能挡住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老百姓。
以往,大伙吃不饱肚子,身上就那么点力气。
山里晃悠一天啥也看不着,久而久之又有多少人会把吃饱饭,发大财的主意放在山里呢?
人知道野兽值钱,野兽自己也清楚,一旦被人类发现很可能就要一命呜呼。
只有狼群,野猪这种群居的野兽,才敢主动出现在人类面前。
饶是如此,人类也基本上是以驱赶为主。
为什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