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章 是我爱死了昨天~ (第3/3页)
”李安呼出一口烟,声音里带着点笃定,
“这意味着,如果有一天你写出难度系数极高的作品,自己未必能驾驭,到时候总得找艺人合作吧?”
这句话戳中了颜卿的软肋。
她确实没受过系统训练,能唱《爱死了昨天》全靠一股气撑着,若是遇到需要复杂技巧的歌,她未必能拿下。
更别说男声歌曲。
“继续。”
“个人工作室与娱乐公司长期合作协议,听起来怎么样。”李安的语气认真起来,
“版权全归你,宣传、制作、发行我们来做,分成给你30%,另外每年固定付你500万,你可以接其他公司的单子,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光耀。”
颜卿握着手机,指尖微微收紧。
她了解过蓝星的分成问题,铜牌10%-18%,银牌18%-25%,金牌25%-35%,曲神40%以上。
(查过资料,词曲人差不多都是10%-20%左右。)
李安能给30%的分成,远超行业金牌创作者的标准;版权归个人,更是打破了‘签约后作品归公司’的行规;500万的年薪,相当于给了她一份保底保障。
颜卿虽然已经开了个人工作室,可管理、人脉、资源,哪一样都不是她擅长的。
即便是以后做大做强,系统里所有的文娱作品,也不能都给自己手下的人,毕竟也要考虑艺人和作品贴不贴合。
李安的提议像根引线,点燃了她心里盘桓已久的念头。
她需要一个能帮她处理杂事的平台,却又不想被束缚。
这种‘合作而非从属’的模式,似乎刚好卡在那个平衡点上。
听筒里只有轻微的呼吸声,李安没有催促,像是笃定她会答应。
颜卿沉默了足足五分钟,终于吐出一口浊气,声音里带着点释然。
“好。”
“明智的决定。”李安的声音里难得带了点笑意,
“明天上午十点,光耀大楼顶层见?我让法务把合同备好。”
“可以。”
挂了电话,颜卿看着手机屏幕上‘通话结束’的字样,忽然觉得像完成了一场博弈。
她没签任何卖身契,却为自己找了个跳板,既能保住创作的自由,又能借光耀的资源走得更远。
颜卿走到窗边,看着楼下车水马龙。
这不是依附,而是在认清局限后,为自己争取到最好的可能。
她的征程,似乎要换种方式继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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