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 狼群送礼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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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头狼看见赵山河,绿油油的眼珠子里闪过一丝警惕,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咆哮,前爪刨着地,做出了攻击姿态。
狼这种东西,最记仇,也最排外。
人类手里拿的火管子,它们吃过亏,知道厉害。
就在气氛剑拔弩张的时候。
小白动了。
她并没有站在赵山河身后寻求保护,而是像个女王一样,大步走了过去。
她走到那只独眼头狼面前,根本没把对方的獠牙放在眼里,抬手就是一巴掌拍在头狼的脑门上。
“啪!”
那头狼被打懵了。
它看着眼前这个穿着红棉袄、身上带着人类味道、但气息又无比熟悉的前任狼王养女,眼里的凶光慢慢退去。
它呜咽了一声,低下头,蹭了蹭小白的裤腿,那是臣服和示好的动作。
身后的四只狼见状,也纷纷收起獠牙,夹着尾巴蹲坐在地上,像是等待检阅的士兵。
赵山河看得目瞪口呆。
好家伙!
自家这傻媳妇,在狼群里的地位这么高?
这哪是被狼群养大的弃婴啊,这分明就是狼群的长公主啊!
小白跟头狼交流了一会儿(互相闻了闻,又哼哼唧唧了几声)。
然后,她转头冲赵山河招了招手,一脸的得意:
过来呀!有好东西!
赵山河松了口气,关上保险,但枪依然挂在胸前。
他走过去,那几只狼自动让开一条路,但依然用警惕的眼神盯着他。
小白牵住赵山河的手,拉着他往山坳里面走。
那群狼就跟在后面,像是护卫队一样。
转过一道弯,前面的景象让赵山河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山坳的尽头,是一个天然的死胡同,三面都是陡峭的石壁。
在那个死胡同里,趴着一个庞然大物。
那是一头马鹿!
而且是一头体型巨大的公鹿,看那头上像树杈一样粗壮的鹿角,这玩意儿少说得有四百多斤!
这头马鹿此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它的后腿似乎折了,身上有好几处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染红了身下的雪地。
但它还没死透,还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那一对大角时不时地挥舞两下,威慑力十足。
赵山河看明白了。
这头马鹿是被狼群围猎的。
但这大家伙太壮了,而且困兽犹斗。
狼群虽然把它逼到了绝境,也咬伤了它,但要想彻底弄死它,狼群自己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
所以,它们把长公主小白找来了。
或者说,它们闻到了小白身边那个人类的气息,知道那个人类手里有能一击必杀的东西。
这是借刀杀人?
不,这是进贡!
小白指了指那头马鹿,又指了指赵山河手里的枪,然后做了一个砰的手势(这还是跟赵山河学的)。
意思很明显:杀了它,肉归你,也是归我们。
赵山河乐了。
“行啊,这买卖划算。”
这马鹿可是好东西啊!
鹿肉是大补,鹿皮能做褥子,那对鹿角虽然已经骨化了,但也是上好的工艺品材料,甚至能入药。
而且这等于白捡!
赵山河也不含糊。
他走上前,距离马鹿三十米的地方停下。
这个距离,既安全,又精准。
那头马鹿看见人类,绝望地嘶鸣了一声,挣扎着想站起来拼命。
咔嚓!
赵山河据枪,瞄准。
准星稳稳地套在马鹿的耳根处。
“下辈子投个好胎。”
“砰!”
一声枪响。
子弹精准地钻进马鹿的脑干,巨大的冲击力让它的脑袋猛地一歪,庞大的身躯抽搐了两下,彻底不动了。
干净利落。
一枪毙命。
后面的狼群发出一阵兴奋的低吼声。
在它们眼里,这个人类太强了。
不需要撕咬,不需要搏命,只需要响一声,那么大的猎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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