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来求个东西 (第1/3页)
承安四年,腊月二十三。
沈昭宁站在镇抚司衙门的门槛外,看着檐下冻成冰棱的积雪,搓了搓手指。
门口值守的缇骑拦了她三次,她就退了三次。直到里头传来杯盏落地的脆响,那缇骑脸色一变,匆匆跑了进去,她这才跟着迈过那道门槛。
穿过两道回廊,她看见一间半敞的厢房。门口跪着两个穿青袍的官员,膝盖底下压着碎瓷片,血渗进砖缝里,却没人敢动一下。
沈昭宁绕开他们,在门口站定。
屋里烧着炭盆,暖意扑面。一个男人坐在案后,正用帕子擦拭指尖的水渍——方才那只杯子应当是他摔的。他穿着玄色的家常袍子,头发只简单束着,像是刚从床上爬起来。
陆执。
二十四岁的镇抚司指挥使,手里捏着半个京城的眼线,朝堂上那些言官背地里管他叫“陆阎王”。
沈昭宁看着他,他也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谁让你进来的?”
“走进来的。”
陆执把手里的帕子扔到桌上,往椅背上一靠。他生得好看,眉眼间却带着股懒洋洋的戾气,像是吃饱了的狼,懒得动,但你若敢伸手,他能一口咬断你的腕骨。
“沈家三姑娘,”他念出这几个字,语气像是在嚼一颗没熟透的梅子,“你爹知道你来?”
“不知道。”
“那你来做什么?”
沈昭宁往前走了两步,在离他书案三步远的地方停下。她穿着素色的袄裙,外头罩着半旧的斗篷,头发上沾着没化尽的雪沫子。一路走过来,裙摆上溅了泥点,瞧着实在不像个侍郎府的小姐。
但她站得很直。
“来求陆大人一件事。”
陆执挑了挑眉。
“我爹被人告了,”沈昭宁说,“告他私通北戎,信物是一把匕首,据说是去年他托人送给北戎王庭的贺礼。刑部已经接了状子,年后开印就要过堂。”
陆执没吭声,只是看着她。
“那把匕首是假的,”沈昭宁继续说,“真的那把,三年前就丢了。丢在城西的清水巷,丢的时候,我十四岁,被人从巷口拖进去,差点死在那儿。”
陆执的眼神动了一下。
“那天有人救了我,”沈昭宁说,“他把那几个人杀了,把我送回家。我没看清他的脸,只记得他左手虎口有一道疤。”
她把视线往下移,落在陆执搁在桌沿的左手。
虎口的位置,一道陈年旧疤,颜色已经很淡了。
屋里静了一瞬。
“匕首就是那天丢的,”沈昭宁说,“被人从我身上扯下去,落在那条巷子里。我以为这辈子都找不回来了,直到昨天,它突然出现在刑部的案卷里,成了我爹通敌的物证。”
陆执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拇指在那道疤上按了按。
“你认错人了,”他说,“我三年前不在京城。”
“我没认错。”
“你有什么证据?”
沈昭宁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放在他桌上。
是一枚玉佩,成色普通,雕工也糙,上头系着的穗子都散了。
陆执盯着那东西看了半晌,伸手拿起来,翻过来看了一眼背面。
那上面刻着一个字。
执。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家,”沈昭宁说,“临走的时候,我从你腰上扯下来的。藏了三年,就为了今天拿来跟你换一个答案。”
陆执把玉佩攥在手里,抬起头看她。
“你想要什么答案?”
“我想知道,当年那把匕首,后来被谁捡走了。”
陆执没说话。
“你知道的,”沈昭宁说,“你一定知道。那天晚上你杀了那么多人,巷子里死了四个,都是冲着我来的。匕首落在血泊里,你走的时候一定看见了。你看见谁捡走了它。”
陆执把玉佩放下,站起来,绕过书案,走到她面前。
他比她高出一个头还多,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目光里带着审视,也带着点别的什么——像是打量一个不该出现在这儿的猎物。
“你来找我,”他说,“就是为了这个?”
“是。”
“你知道这把匕首现在在谁手里?”
“不知道,所以才来问你。”
陆执低头看着她,忽然笑了。那笑意没到眼底,只是嘴角扯了扯,带着点说不清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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