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 冥王的狗皮帽 (第2/3页)
屋子正中,恰好在他脚底下,仰起脸使劲吸了一口气。
李察离她头顶不到两尺,能看见她发髻上别着的黑色发卡。
微循环里面以太快烧完了,帽子和鞋都在开启,比预想中消耗快多了。
老板娘找不到狗,只能嘟囔着推开窗,让海风灌进来把那股狗味吹散。
走之前,她把袜子拿过去准备洗。
门关上了,脚步声一路往下。
李察在半空又挂了五秒,确认她不会杀个回马枪才慢慢落回地板,一把扯下帽子。
镜子里,那张脸憋得通红,头发被帽子压得贴在脑门上。【灵容:47/50。】
窗外的海风还在往屋里灌,隔壁传来一声熟悉的咳嗽。
李察擡起头,镜子、灵视、影子、老板娘,都试过了。
还差一个大精通。
李察琢磨了一下,真正该防的是有人起疑心。
一位大精通要是起了疑心,把以太场放开,一寸一寸地扫屋子就会扫出一个窟窿来。
本来该有空气、有热气、有声音,现在空荡荡的,一样都没有。
晚饭的时候,莫蒂默又没下楼。
老板娘端着托盘从楼上下来,托盘上的汤就喝了一半,面包也就啃掉一个角。
她把托盘往柜上一撂,嘴里就念叨开了。
说楼上的老先生关着门一写就是好几天,一天吃下去的饭还不够喂一只麻雀的。
念叨完,老板娘往李察跟前凑了凑,神神秘秘地说:「下午有条狗钻进你屋里去了,我拿鼻子闻出来的,错不了。」
李察绷着一张脸,特别郑重地点点头:
「您放心,我往後出门一定把窗户关严实。」
老板娘一听就满意了,拍了拍他的胳膊,扭头回後厨刷锅去了。
李察端着自己的一碗汤慢慢地喝,汤还没喝到一半,脑子里已经开始盘算下一步了。
拿莫蒂默教授来实验隐身效果,被发现了最多挨一顿骂,抄书再加两摞。
换来的是往後再碰上大精通层次的人,心里有个底。
八点刚过,他在自己屋里扣上了帽子。
这次他还让自己微微浮空,楼梯是上百年的老木头,一踩起来声音根本藏不住。
他飘到走廊,停在那道门缝前等着。
楼下临街的门响了,一股冷风顺着楼梯卷上来,把教授房门往里一推。
李察侧过身,贴着门框滑了进去。屋里炉子烧得正旺,空气里大吉岭混着煤烟。
茶是好茶,煤是劣煤,搅在一起却都能够遮住他身上的味道。
至於那狗皮味,他下午洗了又洗,并往里面灌了点以太,发线居然能够祛除大半。
莫蒂默背对着门坐在桌前,只穿着衬衫和毛背心,低着头不知道在写什麽。
公文包被放在伸手就能拿到的地方,里面隐隐有着以太波动。
李察离它远远的,飘到桌子另一侧的阴影里。
老教授写的很专心。
李察有些好奇,屏住呼吸去伸长脖子看。
扉页上,还是老教授那手歪歪扭扭的字:
《我认得的人》
往後每一页的页眉都是一个名字,名字後面括着生卒年。
眼前这一页写的是:「托拜厄斯·雷恩(1768—1844),导师……」
这一条已经写满了七页,还没收尾。
「哈罗德·金斯利(1790—1861),同期,欠我一先令说下辈子还,我替他记着,免得他忘了。」
「伊莱亚斯·格兰特(1794—1870),同期。
拉丁文比我好,希腊文比我差,他死前我们两个也没分出高低。他死以後,就没人跟我吵了。」
同期十一个人,每人一段。
他往前翻,在最前面容易被一翻而过的地方,夹着几张写得很短的纸。
「兄,塞缪尔(1788—1856),织袜工。」
「姊,汉娜(1790—1861),嫁到拉夫堡,生了七个孩子,只活下来三个。」
「父,约书亚,莱斯特郡的织袜工。」
「母,玛莎,不识字。
我十一岁离家的当天,往我兜里塞了两个烤土豆。」李察瞅瞅手里薄薄的几张纸,又瞅瞅底下厚厚一摞写满导师和同学的散页。
亲人留给莫蒂默的回忆,满打满算也就够写几行字。
本子剩下的一大半,都是後来碰上的导师和同学添进去的。
他把灵视打开一看,莫蒂默的本子居然是温的。
本子上每写下一个名字,名字上就连着一根细得快看不见的线。
李察也说不好细线通到哪儿去,可能通到灵界,也可能哪都不通。
莫蒂默活了一百二十三岁,是个实打实的世纪老人,认识的人大半都埋进坟里了。
活着的人太少,凑不够人数替他记住自己,所以只能把死去的人都写下来。
看见【灵容】持续下降,李察知道自己该走了。
刚要动身,风顺着门缝挤进来,把桌上几张散页边角掀了起来。
莫蒂默伸手把散页按住,擡头往门口瞟了一眼。
李察缩在阴影里一动也不敢动,连喘气都压到了最轻。老教授瞪着门口嘟囔:「一屋子的风,全冲着我这把老骨头来了。」
大概是被「风」字勾起了火气,他又接着念叨:
「臭小子成天开窗户,把我炉子都给吹灭了。」
提到李察,莫蒂默又从散页下抽出一张白纸,写下一行:
「李察·威廉士,生年:待问。」
李察的心咯噔一下。
老教授下笔特别快笔尖几乎就没停过。
「说『还好』,就是累得站不住。」
「吃东西先把最好的拨到一边,留到最後,穷人家的孩子都这样,改不掉。」
李察在半空里张了张嘴。
「被人夸了,会先在心里掂量一会儿,过後才开始笑。」「心里有事,右手就去按左边胸口,以为我不知道。」
李察睁大眼睛,低下头。
他看不见自己的手,却感觉得到右手此刻正死死按在左胸上,隔着衣服摸那截缠着缰绳的鹿角。
他赶紧把手放下来,发现老教授的笔还在写。
「字比刚来时工整,还是丑。」
「把一切都算的很好,但常常漏掉自己。」
写到这里,笔尖在纸上停了很久。
莫蒂默摘下眼镜,用衬衫袖口擦了擦,重新戴上又写:
「华兹华斯说,孩子是大人的父亲。
这孩子总是会考虑太多,给家人考虑,也给身边人考虑。
这是优点,也是缺点。」
【灵容:29/50。】李察咬咬牙,飘回半关上的门。
他等了两分钟,楼下静悄悄的。
他只好自己伸手,把门往里轻轻推开。
莫蒂默手里的笔停了下来。
李察侧着身子从门缝里挤出去,後背贴着走廊的墙一路往楼下溜。
脚尖刚沾到自己房间,赶紧把狗皮帽从头上扯了下来。
一股湿狗毛的味道,又从李察头顶冒了出来。
隔壁门缝里又传出笔尖在纸上沙沙划的声音,李察猜不着老教授在写什麽。
第二天一大早,莫蒂默下楼的时候精神头特别足,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毛背心换成了外套,胃口也回来了,一口气吃了两个煎蛋。
他端起茶杯吹了吹,突然抽了抽鼻子。
「你这……昨晚抱了狗?」
李察一口咖啡差点呛进气管,咳了两声。「老板娘说,我屋里钻进来一条狗。」
老教授「唔」了一声,喝了口茶,眼皮都懒得擡:
「居然有不叫唤的狗,这可真少见。」
李察低头看自己的盘子面包上芝士最厚的一块早就被顺手掐下来,打算留到最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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