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董超: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第3/3页)
“这贼配军走得比娘们儿还慢,若是不起早赶路,咱们几时能到沧州?”
快五更了,那不就还是四更?
薛霸也是醉了,四更对应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到三点,董超也太卷了!
不过薛霸知道董超为何这么卷,因为再往前走几里地就是“野猪林”。
野猪林乃是从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
原著里说宋朝时候但凡有冤仇的行贿公人,公人就会把犯人带到野猪林结果了。
这种私活儿董超薛霸接得多了,林冲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所以董超是要趁着天黑把林冲带到野猪林,送林冲上路。
薛霸心里早有计较,便起了床,胡乱吃了些饭就准备出发了。
林冲挣扎起来,晕晕乎乎的在床边找自己的草鞋,却怎么找都找不到。
“找不到么?”
董超狞笑着从腰里解下一双新草鞋,耳朵并索儿却是麻编的,丢给林冲:
“这一双原本是我自家留着穿的!
“老爷心善,送给你了!”
“啊这……”
林冲双脚虽然因为薛霸救的及时,没有原著那么惨烈,却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痊愈,如何穿得了新草鞋?
那还不得磨得鲜血淋漓呀?
“多谢上下,小人再找找……”
林冲趴在地上往床底下去找旧草鞋。
“时间不等人!”
董超冷哼一声,一把按住他,把新草鞋往他脚上套:
“来,老爷伺候你穿鞋!”
“嘶!”
林冲脸都绿了。
新草鞋原本就磨脚,董超又粗鲁,往他脚上一套直接把皮都刮破了!
林冲本能的一缩脚,董超破口大骂:
“贼配军!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太踏马欺负人了!
林冲已经憋了一肚子窝囊气,忍不住就想跟董超动手。
但是一想到自己还有一线希望,为了那一线希望,林冲终究还是忍下了这口气。
“找到了!”
便在此时,薛霸手里提了林冲那双旧草鞋走进来,对林冲眨了眨眼:
“适才我在门外撞见店家的狗叼着一双草鞋,你看看是不是你的?”
说着薛霸把旧草鞋丢给了林冲,林冲捡起来一看喜出望外:
“多谢上下!这双鞋正是小人的!”
董超:(▼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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