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赤盾 第49章 审判 (第2/3页)
据——文件上有林婉父亲的亲笔批注,录音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未被剪辑,资金转账的时间线与肇事司机刘某某收到款项的时间完全吻合。黄国栋认罪了。他低着头,声音沙哑,一字一句地供述了他参与的每一例交易。马姐认罪了。她哭着说,她对不起那些供体,对不起他们的家人。赵院长认罪了。他摘下眼镜,擦了擦眼泪,说他很后悔。周明远认罪了。他没有哭,没有辩解,没有说任何多余的话。他只是说了一句“我认罪”,然后闭上了眼睛。
审判持续了十一天。第十一天,法官宣判。“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万元;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林婉坐在后排,一动不动。她的眼泪在流,但她没有发出声音。她的手放在膝盖上,手指绞在一起,绞得指节泛白。“被告人黄国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告人马某,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赵某,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周明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结束了。法警把被告们带出了法庭。林婉的父亲经过旁听席的时候,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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