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枪管法的bug!【二合一九千字!】 (第3/3页)
,李杰死刑,二审开庭就在眼前,如果是燕京来的那些人,他还能忌惮一下,觉得是燕京官方有什麽新指示。
若是海城那几个同级律师,也会怕上几分,毕竟那帮人上头有人。
但一个外地来的小律师......
“无妨。”
两个字落下。
众人便再次对公司的事进行讨论,没有对对方有过多的主意。
而与此同时。
......
......
与此同时。
海城,省高级人民法院中。
诉讼服务中心。
“徐律师是吧,这就是您方所承办案件的全部资料。”
“包括‘凶器、现场多方录像、证言’等全部在这。”
阅卷室内。
一名女性工作人员,领着徐德林月等人,将一些信息放在阅卷室,随後便离开。
阅卷室在诉讼服务中心对面,是一个小房间。
里面较为简陋,最有用的便是一个电脑。
“啧,这大城市就是不一样,咱们还能有阅卷室用,甚至还不用排队。”
王超新奇的看着周围啧啧称奇。
钱昊闻言,冷哼道:“嗬,土包子。”
“确实不用排队...对方也不需要排队调咱们信息!”
王超一愣,“什麽意思?”
“还能什麽意思?字面意思。”钱昊撇撇嘴,双手抱胸,不屑道:“估摸着已经有人知道案子被咱们承接了。”
“这不可能吧,咱们才刚将材料递交上去啊。”
王超错愕道。
徐德挥挥手,打断两人开口,随口道:“没什麽,主场优势罢了。”
旋即。
他便将视线聚焦在电脑上。
“这种案子没人敢明着耍阴招,最多就是行事些便利,放心便是。”
“先看监控,搞清案发具体再说。”
闻言。
另外三人点头,旋即开始分工合作。
王超去看卷宗,林月则是看一审记录。
钱昊和徐德观看案发过程的监控。
“哢!”
徐德将电脑打开,又将法院提前准备好的视频点出。
虽然眼下才2003年,警方的天眼系统还没铺展开,各个地方监控不多。
但这里是海城,案发地又是市中心,自然不会缺了监控。
“嗡~”
此时,随着徐德食指微微一点,模糊的视频画面开始流动。
视频被截取过。
一开始,便是身穿素衣的李杰一瘸一拐的站在路边,与一个臃肿的中年人争执着什麽,周身还有不少看热闹的。
徐德眯了眯眼。
这中年人便是魏田,保险公司董事长,三起案件的幕後之人。
视频继续,听不到什麽声音,但能看到李杰嘴里不断说着什麽。
不多时。
好似是魏田被搞烦了,指挥着司机让对方对李杰推推搡搡。
司机与之缠斗在一起,但眨眼间,缺了一条腿的李杰就败下阵来,别打了半晌。
而在缠斗期间,那条‘假肢’...又或者说,凶器枪械从腿上脱落,掉了下来!
看到这玩意,魏田一开始还有些纳闷这是什麽东西。
无他。
这玩意实在是太不像枪了。
李杰好像是又说了什麽东西,拿这玩意指着对方,魏田被吓了一跳,接着好像是意识到什麽露出被气笑一般的神情,直接走上前挑衅。
他用脑袋抵住凶器,伸手指着自己脑袋,满是挑衅状,见没子弹射出,就将枪夺走。
随即在地上砸了两下,吐了口唾沫,将这枪摔给李杰,嘴里不断骂着什麽。
李杰连忙捡回,听着挨骂声,他表情越来越狰狞,眸子充血。
可,这柄枪连扳机都没有,自然不可能发射子弹。
但......
忽然间,李杰好似是恨自己把扳机拆了无法发射一般,右手猛地敲击‘假肢’,一连几下什麽情况都没出现,魏田便愈发挑衅。
直到......
李杰不断拍打凶器,甚至枪管都没对准对方脑袋。
突然的!
不知为何。
魏田的身体微微一僵,接着便直挺挺倒了下去,他的右眼被弹丸击中,大脑被射穿,当场死亡。
“砰!”
没有火光,没有声音,但钱昊脑子里还是下意识脑补了这个声音。
而随着魏田死亡。
视频也就此截止。
身侧的林月看完其余信息,顺势开口道:
“射出的是一个钢珠,也就是枪里的弹丸。”
“这枪是李杰手搓的,子弹就是钢珠,像是什麽卡壳之类的情况应该无法避免,所以,在改成假肢的时候没有细查,所以枪里大概率是卡了个钢珠的。”
“这钢珠在李杰家里搜出过一模一样的,可以确定,就是李杰以往的枪支弹药。”
“总的来说。”
“当街射杀魏田这一事实...应当是没办法改写了。”
自古以来,当街行凶都是最为严重的那一档。
哪怕是现在都不为过!
眼下搜集的信息怕是没什麽线索能用了。
只不过......
看着屏幕,徐德眯了眯眼,他拖动视频进度,反复观摩魏田死的那一刻。
林月和钱昊此时在交流着信息。
半晌後。
林月回过神来,看向徐德,却见对方还在看,便眉头皱起,开口纳闷道:
“你在看什麽?是不是发现什麽了?”
声音响起。
徐德回过神来,看着林月,微微思索後,没有直接回话,反倒是反问一句,他开口道:
“林律师,这柄枪...击发装置,扳机被扣,枪托被改造成腿托...理论上,枪的核心装置已经被拆。”
“那麽。”
徐德伸手指了指视频。
“这弹丸是怎麽发射出去的?”
击发装置都没了,理论上,这就是个烧火棍才对,不具备杀人的能力。
“而且...这是不是没火药?视频没录下任何火药击发产生的火光,枪口甚至都没焰火!”
“这......”
林月微微迟疑,倒是指着一张近距离拍摄凶器的照片,指着枪身说:
“弹丸应当不是以击发装置射出的。”
“根据检测,李杰是将枪改成假肢,为了使假肢能模拟关节活动,所以在里面做了一套枪里卷簧,蓄能的撞击杆,平日里被齿轮锁死。”
“现场,李杰和魏田的行为应当是导致齿轮松动。”
“而在这一瞬间,定位崩断,强大的弹簧瞬间释放,将弹丸推出。”
林月用手模拟一下,接着道:
“随後弹丸经过眼眶击中大脑,直接将人当场射杀!”
也就是说。
“它没有击发装置,没有火药?”
徐德开口道,旋即,他顿了顿,看了眼周围,语不惊人死不休,突然冒出一句。
“那,有没有一种可能......”
“李杰手里的这东西,它不是枪?它是一个...假肢。”
假肢?
林月一愣。
不等她开口,徐德便继续道:
“你看。”
“首先,这没有击发装置,其次这没有火药,并且枪械核心部件已经经过拆除,仅仅只是外形中的枪管比较类似枪械,甚至里面还没膛线。”
“既如此......”
“那你怎麽敢假定,这是一柄枪的?”
“如果这不是枪,那麽,案子就不是枪杀,如果不是枪杀,那李杰就不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他就没有故意杀人罪。”
“其次,如果这不是枪,那这按照李杰的使用来看,这就是一个假肢。”
“而这假肢经过魏田摔打,内部零件损坏,从而导致另一枚名为‘弹丸’的零件射出,导致魏田当场死亡。”
“这算什麽?”
徐德脑子稍微一转,说出的话令现场三人愣在原地,脑子卡壳。
“这算对方恶意损坏假肢,导致假肢出现意外事件,随後因意外死亡!”
“而此类无法预料的意外死亡,在刑法中,是不需要担责的。”
是的。
意外死亡一般分两类,一类是可预见的意外死亡,另一类就是不可预见。
前者需要担责。
如,你和你朋友在二楼打闹,推了对方一把,本以为对方会摔在楼下的草地上,摔疼。
但实际上对方直接摔死,那麽,此时你需要负责,因为摔倒这一行为属於可预料到存在死亡风险的。
而另一类的不可预见。
如。
你和你朋友在路边打闹,你推了你朋友一把,将朋友推到一个很安全的位置,但此时,天上恰好掉下个花盆,砸在你将朋友推到的位置。
随後朋友死亡。
这类,就属於不可预料,无需负责。
而本案......
“如果,真的能将凶器认定为假肢,而不是凶器.......”
“那麽。”
“一个假肢出现意外事故导致人死亡,这种非预料性的意外事故,是无需担责的!”
徐德再次开口,他脑海中开始进行头脑风暴,脑细胞疯狂运转。
尽管面前三人已经愣住,但他依旧没有住嘴。
“甚至说。”
“死者魏田故意损害我方当事人的假肢导致其损坏.......”
“他应该赔李杰一条假肢啊!!!”
王超:?
钱昊:?
林月愣了,眼神中逐渐多了一丝震惊。
枪械的判定?枪支管理法上明确写出来了啊!
但......
什麽叫这不是枪,是假肢?这有枪管啊!难道枪支管理法是错的?还是说还有什麽bug?
不对吧,枪管法能有什麽bug.......
林月脸上逐渐流露出一丝错愕道:
“不是...你...你在说什麽胡话?”
“什麽叫,有枪管,有弹簧压缩能击发子弹的枪...不属於枪?是假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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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其实码字时间很早,但是查了一堆资料找枪管法bug去了,所以晚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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