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建议稿里没有的那一页 (第2/3页)
“三无是评价。这里只能写三项未提供。”
何明远翻到建议稿页脚。
“应要求不具名,是一种常见合规表述。”
“谁要求?”
“文件没写。”
“为什么不具名?”
“没写。”
“谁接受了这个要求?”
“也没写。”
周德明把记录本向前推了一点。
“那这份材料什么都没写。”
“写了数字。”
“但数字从哪来,没人知道。”
“我们不知道。”
何明远强调的是“我们”。
不是所有人都不知道。
建议稿的撰写方可能知道,工作组秘书处可能知道,要求不具名的一方当然知道。
启棠作为列席观察方,没有拿到这些信息。
陈启将三页核验底稿从头看了一遍。
文件层,版本对应。
条件层,条件未提供。
来源层,唯一数字引用指向“应要求不具名”材料。
十四页建议稿不是假的。
不是拼凑的。
也不是随意写出来的。
它的文件结构很干净。
干净到真正能动的地方,剩一处。
来源。
上午十点二十分,何明远回到自己的办公室。
他接通了马丁团队的远程线路。
屏幕没有开启视频,只显示音频接入状态和本次核验的材料编号。
马丁没有先问启棠准备怎么处理。
他问:“文件版本能对应吗?”
“能。”
“适用条件?”
“本次送达材料没有提供完整说明。”
“来源?”
“唯一数字引用,指向一份‘应要求不具名’材料。无编号、无日期、无出具方。”
“出具时间能核吗?”
“核不到。”
“形成背景呢?”
“核不到。”
“设备与项目对应关系?”
“建议稿写了适用对象,没有写引用材料自身的适用条件。”
“你们要我核什么?”
“核这份建议稿的引用记录是否完整。”
“结论由谁下?”
“工作组。”
“那我不下结论。”
马丁的声音没有变化。
“不改结论,只核文件。”
他说完就停了。
何明远将话筒朝桌面转了一点,让会议室远程接入的陈启也能听清。
“要不要把这句话写进程序意见?”何明远问。
马丁答:“写不写随你,我只核文件。”
“核验范围确认?”
“文件版本、适用条件、引用来源。”
“身份?”
“不核。”
“动机?”
“不核。”
“建议稿是否有效?”
“不核。”
“明白。”
远程线路结束。
马丁没有站在启棠这一边。
也没有站在工作组那边。
他只确认一份文件写了什么,缺了什么。
至于缺少来源记录是否影响建议稿的效力,不属于他本轮核验的范围。
上午十一点,三核结果回到会议室。
另一份文件等在桌上。
厚厚一摞。
《统一接口建议稿逐条回应意见》。
内部有人用了一个上午,将十四页建议稿逐页拆解,写出了三十多条回应。
从接口定义权,到状态分级,再到责任识别和争议处理,每一条都准备了启棠的反对理由。
拿来的人将文件摊在陈启面前。
“打一处,力度不够。”
陈启没有翻。
“理由。”
“对方可以用一句‘应要求不具名’挡回来。”
“然后?”
“然后我们的程序意见剩一个请求。请求他们恢复来源记录。”
“有问题?”
“太软。”
那人将回应稿翻到中间。
“接口定义划给审查方,本身就不合理。”
“状态等级把不同设备放在统一框架下,也不合理。”
“责任识别只写申报方义务,不写审查方义务。”
“这些都应该回应。”
“逐条回应以后呢?”陈启问。
“要求他们修改。”
“他们不改呢?”
“至少形成反对记录。”
“反对三十条,哪一条最重要?”
那人顿了一下。
“每一条都重要。”
“每一条都重要,就等于没有一条能先落地。”
“但只说来源,会显得我们接受其他内容。”
“所以程序意见要保留第三段。”
何明远接了一句。
他将准备好的空白纸放在桌面。
“一页。”
“请求事项。”
“依据。”
“不影响本方其他立场。”
内部那人皱眉:“第三段有什么用?”
“说明我们只打这一处,不等于接受其余十三页。”
“可对方能说,这是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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