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7章 婚姻 (第2/3页)
。”
“首先是律法上的问题……”黄徽音低眉思索着,话说的很慢,似乎是在一边整理着思绪一边分析:“在婚姻问题上,我们有许多规定、律条、条例什么的,但大多是针对于某一些独立的事件,亦或者是临时性的法规,而没有针对婚姻问题的专门的、系统性的律法。”
“这些临时性、单独的法规,庞杂而且随时可能变动,无法覆盖到整个婚姻问题上,很多条例规定甚至连我们妇女会的干部干事都搞不清楚,遇到事还得临时去查,我们做宣传工作的时候,自然也就是混乱无序的,遇到事情也没法第一时间拿律法做后盾。”
“就像这次的事,有关包办婚姻的律规条例,只有禁止和人身解放一类的内容,我们反对包办婚姻,可反对之后呢?没有了包办婚姻,又该以怎样的婚姻形态去取代呢?法律上没说,我们的干部干事也不清楚,在宣传和工作中,老百姓们就算支持我们的政策,和我们一起反对包办婚姻,可是反对完了该怎么办,我们也说不清楚,老百姓自然又会把那些熟悉的、传承几百上千年的‘传统’搬出来,到最后又回到包办婚姻的老路子上了。”
“这个问题你说的对,红营的律法有别于传统的律法,不仅仅是维护统治、规范民纪,还要起到引导移风易俗的目的,所以不能单单是禁止做什么,还必须起到指导社会发展的作用……”侯俊铖点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但是形成一部专门的、系统性的婚姻律法,现在还不成熟,这个问题……你先把话说完,我之后再详细和你交流。”
黄徽音也没有二话,便继续说道:“其次,还是宣传和工作上的问题,我们在婚姻问题上的工作和宣传,其实是比较缺位的。红营入江南之后,婚姻问题上的宣传和工作,是和释奴运动、人身解放运动同步开始的,早在红营推行社会改造的初期,在执委下发的四号决议里,就已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