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9章 预算不设上限  每天六千万,只能在县城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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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19章 预算不设上限 (第1/3页)

    方瑜靠在椅背上,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叩了两下。

    “常年法律顾问?”

    “对。我公司后续有大量的并购、用工、基建方面的法律需求,需要一个靠谱的律师长期跟进。”

    方瑜没有立刻接话。

    她从桌上拿起那支钢笔,笔帽拔开又扣上,反复了两次。

    “陆总,我跟你说句实话。”

    “你说。”

    “我在云梦县做了八年律师。这八年里,服务过的企业客户不超过二十家,其中一大半是处理债务纠纷和劳动争议。

    真正能称得上法律顾问服务的,只有两家。一家是王大发的万家福,另一家是县里的自来水公司。”

    她把笔放回笔筒。

    “原因很简单。云梦县的企业规模太小,老板们的法律意识更小。

    他们觉得请律师是浪费钱,出了事才想起来找人擦屁股。我这个事务所,百分之七十的业务是民事诉讼,百分之二十是婚姻家庭,剩下百分之十才是商事服务。”

    陆明听出了弦外之音。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有精力?”

    方瑜微微点头,算是认可。

    “我的意思是,你得确认好,你要的是一个走流程签字盖章的橡皮图章,还是一个真正帮你处理问题的法律合伙人。”

    “后者。”

    “那就按后者的标准报价。”

    方瑜说,“常年法律顾问费,一年十二万。所有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诉讼代理另算。重大项目如果需要我驻场,按天收费,每天两千。”

    “行。”

    方瑜这次是真的愣了一下。

    “你不还价?”

    “方律师,对于值得的人,我从不还价。”

    方瑜沉默了两秒,说道:“合同六点之前发你邮箱。顺便把顾问协议一起拟了,省得你跑两趟。”

    “好。”陆明起身。

    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问了一句:“方律师,你是哪儿人?”

    “云梦县的。”

    “一直在县里?”

    方瑜停下打字的手。

    “不是。郑大法学院毕业,在郑州一家律所干了三年,后来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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