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发财了 (第1/3页)
“皮尔斯,你是认真的?”
皮尔斯看着他。“什么意思?”
林默说:“浩克的能力你了解多少?他的力量不是超级士兵那种级别。他的力量是没有上限的,越愤怒越强,强到能一拳打穿外星战舰。
他的自愈能力比任何已知的生物都快,快到他被子弹打中,子弹还没穿过皮肤伤口就已经愈合了。
他的血液里全是伽马射线,你抽他一管血,那管血的辐射量能把一个普通人变成一滩烂肉。
你想要他的血液样本,复制他的能力,然后呢?造一个九头蛇的浩克?你怎么控制他?冬兵那种洗脑程序对浩克有用?
你派十个洗脑专家围着他念咒,他一个巴掌能把你们全拍成照片。浩克不是武器,浩克是天灾。
你把他放出来,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干出什么。他高兴了砸东西,不高兴了也砸东西。他的智商大概跟一个两岁小孩差不多,
唯一的区别是两岁小孩发脾气顶多摔个玩具,他发脾气能把整栋楼拆了,你确定你要搞这个东西?”
皮尔斯听完,脸上的表情没变。他听进去了,但他不在乎,九头蛇的宗旨是不择手段地获取力量。
浩克的力量摆在面前,不可能不眼馋。控制不了是以后的事,先拿到手再说,这就是九头蛇的逻辑。
“你只管拿到血液样本,怎么用是研究员的事。”皮尔斯说。
林默看了他两秒,把文件合上。“行!我试试。但我丑话说在前头,布鲁斯·班纳不好对付。我要是打不过他,跑了别怪我。”
皮尔斯点了点头。“量力而行就好。”
林默站起来,把文件塞进怀里,转身往外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停下来,回头看了皮尔斯一眼。
“皮尔斯,你有没有想过一种可能?”
“什么可能?”
“你费尽心思想要复制浩克的能力,万一复制出来的不是浩克,是憎恶呢?比浩克丑,比浩克疯,比浩克难控制一万倍,到时候他第一个要砸的就是九头蛇的总部。你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看着文件,突然一面墙飞了,一个大光头伸进来,冲你咧嘴一笑。那画面,想想就刺激。”
皮尔斯的脸黑了。林默没理他,说完后就拉开门出去了。
走廊里,林默把文件从怀里掏出来,又看了一眼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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