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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章想要更多 (第1/3页)

    玉泉村。

    大年初一的鞭炮声,从村头的鞭炮响到村尾,从天亮炸到天黑。满地的红纸屑踩上去软乎乎的,像铺了层红地毯。

    李笛福家是村里最气派的院子。三层小楼,白墙红瓦,门口贴着亮闪闪的瓷砖。院子里停着面包车、三轮车、电动车,他是村里最先富起来的那批人。早年在城里打工,回来包了鱼塘,养鱼、养鸭、养猪,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往年他家也杀了年猪,也摆了酒席,也放了鞭炮,可今年取消了。

    此时他们现在躺在客厅里。

    客厅的地砖上,并排躺着四个人——李笛福,他老婆,他老娘,还有他小孙女。四个人像四根被生生折断的树枝,干巴巴地贴在地上。

    他们的身体缩成一团,皮肤紧紧贴在骨头上,像是被人抽干了所有的血肉和水分。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眶陷进去,瞳孔散着,像两颗蒙了灰的玻璃珠。嘴巴张着,像是要喊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来不及喊。

    血。满地都是血。不是从伤口流出来的,是从每一个毛孔里渗出来的,细细密密的,把衣服浸透,把地砖染红,把空气里堵满了铁锈的腥气。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赵炜。

    他跟刚从墓里出来那会儿,完全是两个人。那时候瘦得像根枯枝,皮肤灰败,眼窝陷得吓人,颧骨高高凸起,看着就像一具会走路的干尸。

    现在不一样了。

    他脸上泛着红润,看着像刚喝过酒的正常人。皮肤光滑透亮,像是抹了层薄油。头发黑得发亮,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看着就像钢琴家的手。

    他靠在沙发上,闭着眼,脸上带着种餍足的神情,像刚吃完一顿大餐的人,慵懒又放松。胸口在缓缓起伏,呼吸又深又慢,像是在细细品味什么。

    空气里混着血腥味、鞭炮烧后的焦味,还有冷风从窗户缝里钻进来的凉意。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把所有味道都吸进肺里,在胸腔里慢慢转一圈,再缓缓吐出来。

    舒服。太舒服了。

    他活了这么久,从没这么舒服过。

    从墓里出来那会儿,他像个行尸走肉,走路都费劲,每一步都踩在棉花上,虚浮得很。现在不一样了。他身体里灌满了热乎劲儿,那是从活物身上吸来的气息,像冬日的太阳,像夏天的热水,在血管里流着,淌到四肢百骸,流到指尖,流到发梢,流到他那颗不知还算不算跳动的心脏里。

    他睁开眼睛。

    眼神也变了。不再是刚出墓时那种浑浊、没焦点的灰,而是深得不见底的黑,像口枯井,又像条没尽头的隧道。

    他低头看自己的手。

    手背上有道细细的抓痕,是昨晚被李笛福家的狗挠的。那狗是只黑背黄腹的大土狗,嗓门亮得能穿半个村,冲他叫了半天,叫得他心里烦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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