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七十二章 右手  宝塔里的七十二具无脸尸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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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 右手 (第3/3页)

疤,普通的疤。我伸出手,看着它,它不动,不长,不疼,不痒。我看了很久,久到梦里的天都亮了。然后它消失了。不是被拿走的,是自己消失的。像冰融化了,像雾散开了,像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睁开眼。天快亮了。窗外的天空灰蒙蒙的,分不清是早晨还是阴天。我抬起右手,借着窗帘缝漏进来的光看。光滑的,干净的,什么都没有。但它痒了一下。不是疤在痒,是骨头在痒。有什么东西在骨头里面,在骨髓里,在血液里,在我身体最深处。它在动,在翻身,在等。等什么?等我回去?还是等它出来?

    那道疤不在了,但它还在我心里。也许它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它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住,从手上搬到心里,从看得见的地方搬到看不见的地方。它还会回来吗?也许。也许某一天,我一觉醒来,右手上又出现了那道暗红色的痕迹。也许不会。沈鹤亭把它拿回去了,他不会再还给我了。他替我守,我替他活。他是守信的人,守塔人不撒谎。他不撒谎,他也不骗人。他说我自由了,我就是自由了。疤不会回来了。但心会痒。

    我坐起来,拿起手机,给索菲亚发了一条消息:“孩子的手还好吗?”过了几分钟,她回了一条,不是文字,是一张照片。孩子的两只手,摊开,手心朝上,手指张开着,像在摸什么东西。没有疤。干干净净的。照片下面附了一句话:“他很好。你也好好的。”

    我放下手机,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天亮了。广州的天空灰蒙蒙的,阳光从云层后面透出来,不亮,但暖。那道疤不在了,但它还在。在心里,在梦里,在沈鹤亭的那行字里。他叫我走,走远一点,不用回来。我不会走远,我会回来。回来买菜,回来买花,回来看孩子,回来看她。走远一点,不是走远不回来,是走出去,还能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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