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一卷 第30章 打工可以,卖命不行  让你参加跑男,你成白露宝藏男友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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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一卷 第30章 打工可以,卖命不行 (第1/3页)

    “请说。”

    “我自己写的歌,版权为什么归公司?”

    周敏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依然保持着温和而职业的微笑。她的手指在会议桌上轻轻扣了一下,似乎在组织措辞。

    “这是行业标准。公司的资源投入需要回报,这个你应该能理解——三档综艺常驻不是凭空来的,EP的制作和宣发费用公司全额承担,影视试镜的机会也是用公司的关系网络争取到的。这些都是成本。你的创作是公司投入的一部分,所以版权归属是对公司投入的保障。”

    “也就是说,”林舟说,“八年里我写的所有东西,都不属于我?”

    “你可以理解为你用创作换取公司提供的资源和平台。这个行业的规则就是这样——新人没有平台的时候,需要用一个跳板来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等八年约满之后,你可以再谈新的合作模式。”

    林舟低头看着合同第十二页那行加粗的字。

    他想起上辈子的一件事——互联网公司有个同事,刚入职的时候签了一份竞业协议,没仔细看,离职之后想去一家更好的公司,结果被老公司拿竞业协议告了,赔了三个月工资。

    当时那个同事在群里说了句话,他记到现在:“合同里藏着的每一条小字,都是在你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砍下来的刀。”

    “谢谢周总监。”林舟把合同合上,推回桌子中央,“我不签。”

    会议室里安静了整整两秒。周敏身边的两个工作人员交换了一个眼神,其中一个的眉毛挑了一下,显然没料到会是这个答案。

    “林舟老师,如果你对合同条款有异议,我们可以讨论。签约金的部分也可以再往上调——你的市场价值我们是有明确评估的。”周敏说。

    “不是钱的问题。是版权的事。”林舟站起来,“我自己写的东西,哪怕是烂歌,版权也该在我自己手里。谢谢华天的诚意。”

    他朝周敏微微鞠了一躬,转身推开会议室的门,沿着那条挂满艺人写真的长廊原路走回去。经过前台的时候LED屏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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