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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和辑百越 (第2/3页)

 赵佗仰头将那碗酒一饮而尽,然后将碗倒扣,表示无毒、无诈。他又学着越人的样子,抓起一块生肉,蘸着盐巴吃了下去。

    这是一种巨大的善意信号。

    虽然语言不通,但肢体语言和诚意是共通的。酋长紧绷的神经稍微放松了些。他走下高台,接过了赵佗递过来的第二碗酒。

    那晚,部落里举行了盛大的篝火宴会。赵佗虽然听不懂他们的歌曲,但他学着越人的样子跳舞,那种模仿鸟兽姿态的原始舞蹈。他笨拙的动作引来了越人们阵阵哄笑。

    笑声,是化解仇恨最好的良药。

    第二步:移风易俗,但不强制。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赵佗颁布了一系列奇怪的法令。

    他允许越人保留“断发文身”的习俗,允许他们继续信仰鬼神、进行鸡卜。秦法严禁民间私藏兵器,但赵佗默许越人男子佩戴腰刀——那是他们狩猎和生活的工具。

    但同时,他开始在城中设立“秦越学堂”。他不教《法经》,而是教最简单的数字和农耕技术。

    “你们看,”赵佗拿着一把铁制锄头,对着围观的越人演示,“用这个挖地,比你们用的石头锄头快十倍。种出的粮食够吃,就不用天天冒险去抢掠了。”

    他还发现,越人妇女地位相对较高,而秦律则强调男尊女卑。为了不引起反感,赵佗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往往依照越人的习惯法,只有当涉及到杀人放火等重大罪行时,才引用秦律。

    第三步:通婚与血脉融合。

    赵佗深知,政治上的妥协只是一时的,真正的融合在于血脉。

    当时,留守岭南的秦军士卒大多孤身一人,性格暴躁,经常与越人发生冲突。赵佗发布了一道著名的政令:“凡秦戍卒愿与越女婚配者,官府赐予布帛五丈,免除徭役两年。”

    这道命令一出,整个龙川沸腾了。

    起初,越人部落对此非常抗拒。但在赵佗的带头示范下,局面打开了。赵佗本人娶了一位缚娄部酋长的女儿为妾(或妻,史料记载不一,但确有联姻)。

    这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举动。

    县令都娶了越人女子,普通士卒还有什么顾虑?于是,秦军营地里的单身汉们,开始光明正大地走进越人村寨提亲。

    赵佗还特意规定,秦越通婚所生的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保留越人的命名方式,享有双重身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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