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6章 第一次淞沪抗战打响  军阀:我奉化人,当个总统怎么了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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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106章 第一次淞沪抗战打响 (第1/3页)

    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九日上午。

    坤甸行政公署的大礼堂里,气氛庄重而热烈。

    长桌上铺着墨绿色的绒布,兰芳的日月星辰旗与民国青天白日旗并排而立。

    刚从国内回来的李主席坐在主位上,对面是东北财团的六位代表,为首的是益发合集团当家人刘寻真。

    双方确定合同无误后,在宣传部记者的相机下,正式签订兰芳内陆市级城镇领主开发合同。

    合同签订完成后,内政部长刘永福起身,展开协议文本,对着一众记者公布合同内容:“兰芳自治政府与东北联合投资集团关于市级领主开发之合作协议。”

    “甲方:兰芳自治政府,乙方:东北联合投资集团,由刘寻真,张德茂,刘振邦,孙桂芝,王秉臣,赵文华六位代表共同组成。”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在兰芳境内认领六处市级领主地块,每处保证金三十万银元,合计一百八十万银元。”

    “乙方承诺:五年内,在上述地块投资一亿银元,用于移民,工业,农业,商业及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土地,政策,安全等保障,在道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方面给予优先配套,在税收方面给予前五年免征的优惠,在治安,司法,行政,军事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刘永福公证完毕后,李学文拿起笔,在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盖上兰芳自治政府的大印。

    刘寻真等六位东北财团代表依次签字,盖章。

    签约仪式结束后,礼堂内掌声响了起来。

    兰芳自治政府和东北财团同时站起来,在记者面前互相握手拍照,合同正式落地。

    不得不说,这次的签约仪式很刻意,完全是在记者的注视下进行的,但做这种形式主义是必不可少的。

    一是让东北财团心里定下来,兰芳自治政府当着记者的面承诺,而且条款完全对记者公开,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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