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六章 收服溃兵  重生之我在日本战国当武士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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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收服溃兵 (第2/3页)



    所以在九州肥前国这片山林里,皮糙肉厚、力大无穷且脾气暴躁的野猪,绝对是最顶级的霸主动物。

    正因为野猪的凶悍,“猪”在这个时代不仅不是骂人的贬义词,反而代表着勇往直前、悍不畏死。

    战国时代那些冲锋陷阵、作战勇猛但略显莽撞的猛将,往往会被人尊称为“猪武者”。

    历史上诸如贱岳七本枪之首的福岛正则、使十文字枪的名将可儿才藏等,都曾获得过“猪武者”的称号。

    甚至还有大名家臣直接以“猪苗代”为苗字。

    看着这头能轻易拱死几名足轻的庞然大物,居然被山名义光一个陷阱就拿下了,六名足轻对山名义光的敬畏顿时上升到了顶点。

    山名义光跳下坑,动作敏捷,拔出胁差精准地刺入野猪的颈动脉,顿时让这头凶悍的野猪老实了下来。

    随后吼道:“还愣着干什么?拖上去!”

    当晚,在山名义光栖身的岩洞外,一堆巨大的篝火熊熊燃烧。

    被剥皮处理过的野猪肉架在火上,烤得嗤嗤冒油。

    对于一辈子没吃过几次肉的底层足轻和农妇来说,这诱惑力不言而喻。

    但令山名义光奇怪的是,这几个人虽然盯着烤肉直咽口水,肚子咕咕作响,却硬是不敢上前讨肉吃。

    农妇阿菊甚至闭着眼睛疯狂念诵:“南无阿弥陀佛……”

    山名义光眉头一皱,在原主的记忆里搜索了一番,顿时觉得荒谬至极。

    原来,随着唐时佛教传入日本,很快就在日本盛行开来,佛教顿时成为了日本最大的信仰教派。

    日本自飞鸟时代起,天武天皇颁发了《肉食禁止令》,禁止人们食用牛、马、狗、猴、鸡等动物。

    再加上佛教文化在日本的极度盛行,形成了一套极其奇葩的饮食禁忌。

    当时的僧侣大肆宣扬“杀生造业”,认为吃四条腿在地上跑的走兽的肉,会污染灵魂,死后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

    但人终究是渴望肉食的,于是这帮岛国人玩起了自欺欺人的把戏。

    他们认为水里的鱼没有脚,所以吃鱼不算破戒。

    那山里的野兽怎么办?他们便给野兽改名!

    比如兔子有两只长耳朵,他们就说那是翅膀,把兔子叫“明神鸟”,按“羽禽”来计算。

    而对于野猪,他们强行将其归类为海里的鲸鱼,取名为“山鲸”(山くじら),把吃兽肉的行为称为“药喰”(以治病吃药的名义吃肉)。

    “真他娘的虚伪。”

    山名义光心里冷笑。

    这帮小鬼子,下山抢劫农户、砍人脑袋、强抢民女的时候,怎么不怕下十八层地狱?

    甚至就连那些和尚不也是一边念着阿弥陀佛,一边拿着戒刀大开杀戒吗?

    面对一块烤肉,倒装起慈悲来了!

    山名义光亲自动刀,割下一大块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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