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铁证初现,定罪有凭 (第2/3页)
录得清清楚楚——时间、地点、受害者的基本信息、接触方式、药物起效时间、杀人手法、尸体处理方式、遗物的去向、用受害者身份租住的房间、以及他自己的"心得体会"。
他把杀人,当成了一项工作,一个项目,一件需要认真总结和改进的事情。
"2009年8月15日,晴。第七个,赵某,男,30岁,四川人。这一次,我把尸体藏在了天花板的暗格里。这个办法好,安全,不会被发现。以后都用这个办法。"
"2012年8月20日,多云。第十个,刘某,男,27岁,山东人。药物的比例调整了一下,延时从二十分钟增加到了三十分钟。效果更好了,受害者在失去意识之前,可以正常地走回房间,不会引起怀疑。"
"2016年12月3日,雪。第二十三个,周某,男,35岁,湖北人。这是今年的第二个,8月的那个,社会关系太复杂,失踪后引起了注意,不得不换一个。以后选猎物,要更谨慎,一定要选社会关系最简单的。"
每一条记录,都冷静、客观、详细,像一份工作报告。没有愧疚,没有恐惧,没有道德约束,只有"效率""改进""总结"。
梁砚翻到了最后一页。
"2021年8月30日,阴。第三十七个,许砚,女,31岁,本市人。特殊。她调查了我三年,差一点就揭穿了我。我不得不杀了她。她和其他的猎物不一样,她很聪明,很勇敢,很有耐心。说实话,我有些欣赏她。但她必须死。杀了她之后,我觉得,有些累了。也许,该停一停了。"
笔记本到这里,就结束了。
梁砚合上面,坐在椅子上,沉默了很久。
"梁队。"小周站在旁边,声音有些发抖,"这个笔记本……"
"这是第一份直接定罪物证。"梁砚说,他的声音很沉,很低,"有了这个笔记本,他就算想翻供,也翻不了了。"
"对。"曾莞说,她的眼睛红了,"笔记本上的字迹,经过鉴定,是陈建国的。笔记本上的指纹,也是陈建国的。笔记本里记录的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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