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6章 分明持勺舞,等闲对三公  金台汉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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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66章 分明持勺舞,等闲对三公 (第1/3页)

    李郎话侃侃,金殿语从容。

    分明持勺舞,等闲对三公。

    殿上当值的李仁惠、李仁愿兄弟,虽然不能插话,可此时见到六弟面对一群台省相公也能侃侃而谈,毫不畏惧,不禁又是佩服又是放心。

    好个老六,还真行啊。

    李朔‘好心提醒’了完颜匡等宰执,又低眉敛目的说道:

    “这案子涉及本人。说是私,却又绝不是私。实乃嫌犯策划阴谋之起因,是怨恨下官揭发兖王谋反,射杀参与谋反、大逆不道的妖妃…那这还是个人仇怨么?”

    “再则,此案还涉及兵部侍郎,利用职权害死射粮军什长,用他人冒名顶替,篡改兵部名册,以兵部名义,派遣刺客充任牵陇官。这还是私案吗?”

    “是以,下官办理此案时,不是陇西郡侯,而是巡察署令!”

    其实,李朔之心实不可问。他彰显自己巡察署令的差遣职责,不但能解释绕过三法司直奏御前的违制之举,还能强调巡察署令的身份。

    后者,其实比前者更加紧要。

    而且,隐藏更深的政治暗示是:“如果台省宰执们想大事化小,不愿重办与此案有关的所有权贵,那么巡察署干脆丢开三法司,自己继续挖。能挖多大坑,那就不知道了。”

    这也是他和皇帝心照不宣的默契。皇帝也希望台省接受新设巡察署令的事实,捏着鼻子认了。毕竟,皇帝也不愿和台省闹僵。

    这一层意思,在场的宰执和三法司长官,很快都反应过来。他们哪里还不明白,此案已经超出了案件本身,而是陛下借此告诉他们:巡察署可以绕过三法司,便宜行事!

    此案,是巡察署对百官的立威之战,对朝野的扬名之战,对天子的邀功之战。首战,就要几颗血淋淋的贵胄首级来献祭!

    这应该是陛下的意思罢。否则李朔如此年少,他自己真能想到这一层?他若真能,那朝堂将来必然多事!

    想到这里,相公们觑着李朔的眼神,便莫名多了许多难以言说的意味。

    完颜匡不禁有点懊恼,花白的胡须微微颤抖。方才他只关注案情本身和细节,却忘记了李朔还有巡察署令这个官职,也就忽略了秘奏的名义。

    的确,如果承认巡察署是个正儿八经的司法官署的话…那这秘奏的名义,属实是一道案情封事!

    所谓案情封事,乃是司法官署遇到涉及皇族、外戚、谋逆、机密、丑闻等案,不宜经过三法司,而直接奏报天子的案启。

    此案涉及外戚、谋逆、丑闻,可以封事上奏。可封事的衙署是巡察署?那就有问题了。

    台省真要承认巡察署是个正经的司法官署吗?即便是挂靠在大兴府下,只是六品衙门,他也不想认!

    实际上,完颜匡等台省相公们,绝对没有姑息宽纵徒单猛哥等人的意思,也是要严办的。

    作为朝廷重臣,他们最反感、最鄙视的就是暗杀、行刺这等不上台面的卑劣手段。无论是谁这么干,他们都很难容忍。不存在对方是女真贵胄,就要网开一面。

    争归争,斗归斗。赢了升官进爵、出将入相;输了罢官贬职,外放千里。可你搞暗杀行刺这种事,那就罪不容诛。

    这是底线!

    完颜匡哪里会给机会让巡察署继续查?当即重重说道:

    “果然证据确凿,那就应该立即严惩不贷,明正典刑。无论涉及何人,都要绳之以法。”

    说到这里,他是动了真火:“堂堂京师脚下,朗朗乾坤,居然策划烧杀国戚满门,还涉嫌兖王逆案,实属骇人听闻。”

    “既然人证物证俱在,那就先拿嫌犯,三法司重审定谳之后报省复核,再谳奏御前,请陛下圣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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