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76章 四比一!王保保最后的豪赌  洪武闲王:开局被徐妙云提剑逼婚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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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简介

    第76章 四比一!王保保最后的豪赌 (第1/3页)

    王保保没有下马。

    从矮丘上望下去,赤勒川的谷地在月色下像一条灰绿色的长绸。

    两侧的丘陵是绸缎的暗色镶边,而那座明军的圆形车阵,便是绸缎西北角绣上去的一枚铁疙瘩。

    篝火的光从车阵内侧透出来,星星点点,映在铁皮挡板上泛着暗红色的微光。

    他已经看了整整一刻钟。

    身后的亲卫们安静地列在坡上,没人出声催促。

    跟了他十几年的老人都知道,主帅在看地形的时候,一个字都不能打扰。

    王保保的目光从车阵北面的那片战场遗迹上缓缓扫过。

    月光下,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看不真切,但轮廓还在。

    人的、马的,堆在一起,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有些地方的草地颜色明显比别处深了一大片,那是血浸透了泥土之后留下的痕迹。

    硝烟的味道到现在还没散尽,混着血腥和腐肉的气息,被夜风从战场方向卷上来,往鼻子里灌。

    六月的夜,本该是草原上最舒服的时节。

    可这阵风闻着,让人想吐。

    王保保的表情没有变。

    他见过更多的死人。

    沈儿峪那一战,他的主力被徐达打得七零八落,尸首从沟壑里堆到了坡顶上,血水顺着山沟往下流,流了整整一天才流干。

    那些画面至今刻在他的脑子里,闭上眼就能看见。

    所以眼前这片战场,不算什么。

    让他在意的不是尸体的数量,而是尸体的分布。

    王保保试图将这些痕迹在脑子里拼成了一幅完整的图。

    白天那场仗他没有亲眼看见,但贺宗哲部的幸存者们零零碎碎地讲述了各自的经历,有人说的是火箭,有人说的是铁弹,有人说的是从天上撒下来的铁蒺藜,还有人语无伦次地描述一种“打出去会散开的铅丸子”。

    那些话单独听都是片段,凑在一起也未必连得成一条完整的锁链。

    但此刻,月光下的尸体替他补全了所有的空白。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步骑对战。

    这是一套完整的、分层次的、有纵深的火器杀伤体系。

    从五百步到三十步,每一个距离段都有专门的兵器负责收割,中间没有空隙,没有断层,没有让骑兵喘息和重整的余地。

    王保保当初收到军报,知道了明军的品字形布阵。

    他甚至天真的以为。

    徐达和傅友德是打老了仗的人,这两人摆出来的阵势,一看便知是要拿主力步骑当前锋拼命,掩护那个年少的吴王退回应昌。

    那个车营,不过是个运粮的辎重拖累。

    少年将军第一次上战场,带一堆破烂车和几千新编的步卒,能有什么用?

    无非是徐达不放心把女婿丢在应昌城里,带在身边看着罢了。

    现在看来,他全判断错了。

    车营才是主力。

    徐达和傅友德的步骑本部,反而是给车营当侧翼策应的。

    一个从未上过战场的年轻人,带着五千人,用一座车阵,正面击溃了贺宗哲近两万的骑兵。

    王保保的目光移向了坡脚下另一处火光。

    那里停着一具被抬回来的尸首,几名亲兵正在旁边守着。

    贺宗哲。

    在战场上寻了半天才找到的,差点被当成无名的蒙古兵丢在草地上。

    找到的时候面朝天躺着,身上的铁甲碎了好几处,肩窝到胸口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劈痕,大约是被某种重刀或长刀所伤。

    脸已经认不出了。

    不是被刀砍的,是被马蹄踩的。

    溃兵逃命的时候,他倒在了路上,后面的战马一匹接一匹地从他身上踩过去。

    半边脸被踩得凹陷了下去,下颌骨碎成了几截,五官挤在一起,面目全非。

    还是靠他腰间那条镶金嵌玉的腰带,和左手无名指上一枚祖传的银戒指,才认出是他。

    王保保看了那具尸首一眼便移开了目光。

    贺宗哲是个勇将,但不是个帅才。

    他让仇恨替他做了决定,而仇恨从来不是好的参谋。

    ……

    矮丘上安静了片刻。

    一匹马从斜坡下面慢慢地走了上来。

    马上的人很年轻。

    那张脸过于白净,白净得跟草原上的任何一个少年都不一样。

    六年。

    在中原的宫墙里住了六年。

    草原上的少年,脸颊上都该有风吹日晒留下的痕迹,该有一层薄薄的红褐色。

    这孩子没有。

    他有的是金陵贵胄子弟才会有的那种苍白,像是一段被阳光遗忘了许久的白木,沁凉,没有温度。

    买的里八剌勒住马,停在王保保身侧,目光朝谷地里扫了一遍。

    “丞相在看什么?”

    “在看那些死去的人。”王保保淡淡道,“太子殿下,你也该看看。”

    买的里八剌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

    月色下的战场只有轮廓,可轮廓就够了。

    那些堆叠的形状,那些深浅不一的草地颜色,还有夜风里裹挟过来的那股让人头皮发紧的腐腥味道,拼在一起,已经足够说明白天这里发生了什么。

    他握缰绳的手无声地收紧了。

    他在金陵待了六年。

    六年里,他见识过大明天子的朝仪,见识过应天府的繁华街市,见识过汉人修的城墙和运河,也见识过大本堂里那些皇子们捧着书卷坐在廊下读书的模样。

    他以为自己已经把那六年看够了,摸透了大明的底细,知道了那些汉人皇子的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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