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来客 (第2/3页)
没有马上接话。
过了两秒他说:“那他就是违法执法。我有权拒绝配合。”
“他手上可能有家伙。”
“我手上也有。我是所长,枪柜钥匙在我身上。”
秦牧的手指在膝盖上敲了两下。
“铁柱,听我说。你不要跟他硬碰。你的任务是拖时间。拖到中午。”
“中午来的人,真的能压住他?”
“压住他绰绰有余。”
赵铁柱深吸了一口气。“行。我明白。拖。”
挂了电话,秦牧又拨了一个号码。
陈远航接得很快。
“猎鹰,方建功上省道了。”
“我看到了。”陈远航的声音里有风声,他在外面。“我在省道和柳河镇交界的收费站北面一公里的位置。他的车会从我面前过。”
“你打算怎么拦?”
“我不拦他的车。我拦他的人。方建功从柳河镇出发的时候带了一个人,是市局督察处的。这个人叫什么我还没查出来,但他的出现说明一件事——方建功给自己准备了一层'合法执法'的外壳。督察处的人在场,他干什么都能说是'奉命行事'。”
秦牧的眼睛眯了一下。
“我要做的是把那层壳剥掉。”陈远航说,“我已经联系了一个人。市纪委监委案件审查室的老赵——不是铁柱那个赵,是我师父带过的另一个人。他现在在值班。我把周永胜买凶杀人的证据摘要传给了他。”
秦牧明白了。
周永胜买凶杀人的证据一旦进入纪委系统,就意味着周永胜本人随时可能被立案。一个被立案调查的副市长,他签发的任何执法指令都会被重新审查。
方建功手里那份“合法手续”,背后的签字人是周永胜。
如果周永胜在方建功到达之前被立案——那份手续就废了。
“能来得及吗?”秦牧问。
“立案需要走程序,不是一个电话的事。”陈远航的声音沉下去,“但市纪委收到涉及买凶杀人的实名举报材料后,可以向相关单位发出'暂停执行涉案人签批文件'的建议函。这个函不需要走完立案程序,只需要审查室主任签字。”
“老赵能签?”
“他看完材料之后八成能签。周永胜的私人号码直接打给雇凶者——这种证据摆在任何一个纪委干部面前,不签才是渎职。”
秦牧没说话。
陈远航补了一句:“但建议函签完之后要送达。送达的对象是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收到函之后再通知下面的人——这中间有时间差。方建功如果在送达之前赶到柳河镇,函就拦不住他。”
“所以你的真正目的不是拦他。”
“我在路上拦他半小时。你那边赵铁柱再拖半小时。函在一小时之内能送到市局。时间刚好。”
秦牧沉默了几秒。
“猎鹰。”
“嗯。”
“你在省道上拦一个带装备的执法车队。你想过后果吗?”
“想过。”
“说来听听。”
“轻的是违纪处分,重的是免职。”陈远航的语气像在说今天早饭吃什么,“但那是方建功手续合法的情况下。如果纪委的函到了之后证明他的手续失效——我就不是违纪,我是阻止了一次违法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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