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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6章 借力 (第2/3页)

辨识。

    划区包干:以保甲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干涸河湖滩涂、去岁蝗迹区、荒田隙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分段包干,责任到人。

    限期深挖:发现卵块,立即组织民夫深掘尺余,尽数取出,集于指定地点,以火焚或深埋(距水源、民居远处)。

    严明赏罚:官府派员抽查,隐匿不报或挖掘敷衍者,罚钱粮或徭役;举报属实或挖掘彻底者,给予钱粮奖赏。赏罚细则需明文公示。

    二曰灭杀

    驱鸭治蝻:大力倡导并组织以禽治虫。鼓励百姓将鸭鹅驱至有蝗蝻区域放牧。可结合保甲,组成“驱鸭队”,或由乡社雇佣专人负责。对鸭群损失给予适当补偿。估算鸭群食蝗能力,指导合理规模。

    灰药沟陷:预备足量石灰、草木灰。于蝗蝻聚集处外围撒布灰带阻隔,或直接泼洒。在其行进前方挖掘深沟(深二尺、宽一尺五为宜),沟壁拍实,可于沟底预置灰柴。驱其入沟,集中灭杀。

    篝火诱杀:于成虫羽化后,选择远离易燃物的空旷地,夜间燃点火堆,下置水盆或挖浅坑,利用飞蝗趋光性诱杀。须严格规定看守人数与防火措施。

    悬赏捕收:动员妇孺老弱,以布兜、网罩等工具捕抓蝗蝻、飞蝗。按捕获重量(干湿分别定价)给予钱粮奖赏。设立固定收购点,钱款由州县财政、常平仓余利或“防蝗捐”支出,账目公开。

    三曰利用,化害为利,以度荒歉

    蝗粉备荒:广泛宣传,破除蝗不可食之旧念。教授百姓将收集的死伤蝗虫沸水烫过,晒干去翅足,研磨成粉。此粉可掺入麦豆杂面、米糠中制饼熬粥,以备非常。(不到万不得已,不得食用)

    尝试加工:探索将蝗虫作为畜禽饲料(喂鸭、猪、鱼)的可能性,变废为宝。

    沤制肥料:大量死蝗可集中于特定地点,与泥土、草木灰混合沤肥,腐熟后还田,弥补地力。

    四曰安民,考成

    核查仓储:即刻彻查各州县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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