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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5章 文华奏对 (第3/3页)

    起身,负手踱了几步,走到窗前。

    窗外是文华殿的小庭院,几株修竹,一方水池,池中锦鲤悠游。

    “朕近日读《周礼》《礼记》,见古制‘祀天于圜丘,祭地于方泽’,天地分祭,各有其所。而我朝自太祖以来,行天地合祀之制,于南郊大祀殿一并祭祀。

    你以为,合祀与分祭,孰合古制?孰为妥当?”

    这一问,关乎天子对礼制改革的意图,也关乎他秦浩然在御前的第一次,也可能是决定性的一次评价。

    秦浩然躬身,声音沉稳而清晰:

    “陛下垂问,臣愚见浅陋,若有不妥,请陛下恕罪。”

    皇帝已走回御案前,却没有落座,只是站着,一手扶在椅背:“但说无妨。”

    秦浩然抬起头,目光恭敬而坦然。

    “臣以为,此事需从三方面论之:一曰经义,二曰祖制,三曰时宜。”

    皇帝眼中闪过一丝兴味。

    这是读书人奏对的典型开篇,条理分明,纲举目张。

    但能从十九岁状元口中如此从容说出,倒也不俗。他微微颔首:“细说。”

    “是。先说经义。《周礼·春官·大宗伯》云:‘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此祀天之礼,不涉地祇。

    《礼记·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分祭之证,最为明确。

    又《尚书·舜典》载:‘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

    ’虽未明言分祭,然‘类上帝’、‘禋六宗’、‘望山川’,层次分明,实含分祭之理。故以经义论,天地分祭,确为古制。”

    秦浩然引经据典,如数家珍。每个典故都信手拈来,每句经文都熟极而流,却无半分卖弄之色,只是在陈述常识。

    皇帝听得很仔细,没有打断。

    待秦浩然告一段落,皇帝又忽然问:“《尔雅·释天》‘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瘗薶’,你如何解?”

    秦浩然心中一动。这是延伸考校。

    略一沉吟,答道:“《尔雅》此条,与前引《礼记》相发明。燔柴以升烟,瘗薶以藏牲,礼不同,示尊卑之异也。天为父,地为母,父母虽同尊,礼数不可无别。”

    皇帝微微颔首,未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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